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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惠民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2024年4月29日在惠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会议专题听取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及各位代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县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做实做好做优执行工作,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惠民贡献法院力量。下面,我代表县法院报告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以来,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1357”工作体系,转变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2023年,县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915件,其中执结案件2358件,执行到位金额7.9亿元。2024年以来,办结执行案件585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元,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多项核心指标均居全市法院前三位。

一、释放团队潜能,实现提速增效

一是优化工作模式。县法院深化流程再造,打造执行“134”工作新模式,即以一个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将案件分为快执案件、普通执行案件、金融案件三大类,并分流至速执、精执、金融、终本维护四个团队。二是深化事务集约。执行指挥中心对办案流程节点、执行质效指标等进行监管和督促,推进执行工作有序开展。集约办理网络查控、文书制作、事项委托、司法评估拍卖等事务性工作,为执行团队减负、加速。自集约化运行以来,累计对2922件案件发起网络查控,网络查控使用率超99%,办结委托事项898件,网络司法拍卖444件次、成交额1942万余元。三是细化繁简分流。以“简案快执、繁案精执”为原则,速执团队负责办理快执案件,突出执行效率;精执团队负责普通案件的执行,突出精细办理;金融团队负责金融案件的执行,快速推进财产处置变现;终本维护团队负责终本案件的维护和管理、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化解,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档、不缺位。今年以来,在团队的合理分工、通力协作下,首执案件平均用时57.2天,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一直保持为0。

二、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源治理

一是集中执行常态化。聚焦涉企、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开展“滨锋52”集中执行行动65次,对646件案件集中进行线下“查人找物”,促成183件案件执行完毕、160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4992万余元。通过山东电视台闪电新闻等平台同步进行网络直播3场,27位代表、委员现场见证,652.7万人次在线观看,让执行见星辰、见阳光、见民心。二是“立审执”建设一体化。在立案阶段加强诉前指导、诉讼风险评估提示,引导当事人做好诉前、诉中保全,力争在源头减少执行不能的风险。在审判阶段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表述准确、清晰,增强生效裁判的可执行性。开展执前督促工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通过教育引导、强制威慑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2023年以来,共保全案件3438件,占比30%以上,首执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31.11%,全市第一。三是预处罚工作制度化。研究制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适用预处罚制度的规定》,在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发出“惩戒预警”,确保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日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强化信用赋能,助推诚信建设

一是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强制作用,对于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检察院和公安局出台《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工作指引》,推动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合力。2023年至今,县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01人次,对2874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64人,追究拒执犯罪2人,形成有效震慑态势。二是强化守信行为激励作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构建起信用承诺和修复机制。对有履行意愿、如实申报财产并作出履行承诺的被执行人,暂缓适用强制措施,鼓励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对于被法院采取纳失、限高等强制措施后能够认识错误,积极主动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截至目前,县法院共依法解除限高消费1560人次,屏蔽失信信息723人次,其中帮助符合条件的314家企业依法退出失信,消除企业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限制,以法治化手段推动营商环境纵深优化。三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公众平台,积极宣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经验做法以及典型案例,发布各类稿件80余篇,失信公告173期,为执行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坚持从严管理,推进规范执行

一是严把队伍建设关。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将新入职青年干警充实进执行队伍,执行局现有18名在编执行干警,平均年龄32岁。通过业务培训、研讨交流、新老干警“传、帮、带”等方式,全面提升执行干警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执行局集体和执行干警个人共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11项。坚持全面从严,通过党纪党规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谈心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执行干警养成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作风。二是严把案件终本关。为从源头严格管控终本案件,对拟适用终本的案件,严格把关执行措施核查、层报领导审批等环节,终本案件合格率持续保持100%。适时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工作,动态清查终本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妥善办结执恢案件311件。三是严把案款管理关。修订完善《执行案款收付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确保案号、款项、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一一对应,每一笔款项来源清晰、归属明了。着力推进案款及时发放,由执行款专员对案款未认领、未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提醒。截至目前,8671笔案款及时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中,合计过付金额1.97亿元,真正做到以“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法院执行工作仍然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目前执行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存在个别首执案件用时过长、极少数案件案款发放超期1-2天的情况。二是执行联动机制不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三是个别执行人员因经验欠缺、长期面对执行难题出现畏难发愁情绪,执行队伍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还需加强。

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坚持党的领导、服务现代化幸福美丽新惠民建设与执行办案有机结合,始终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是抓好重点工作开展。擦亮“滨锋52”品牌,持续推进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等专项执行行动,做到应执尽执,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树牢“善意文明”理念,灵活运用“放水养鱼”“活封活扣”等执行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执行查控机制、执行威慑机制作用,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开展交叉执行工作,有序化解执行积案难案,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抓好执行源头治理。深化“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将“兼顾执行”理念从源头嵌入立案和审判环节,持续做实执前督促、执前和解及预处罚工作,实现执行工作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开展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最大限度推动案件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构建“执破融合”机制,推动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有效衔接、运行顺畅,更好地实现市场主体“挽救”或“出清”,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四是抓好规范执行工作。持续完善执行实施、执行款物管理等系列规程,加强执行全流程节点监督。规范终结、终本、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恢复与退出等程序,进一步强化执行流程管理,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五是抓好执行队伍建设。定期对执行团队人员进行轮岗交流,激发干警工作内驱力。加强执行队伍的业务培训、司法廉洁教育和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最具体环节。县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精准把握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不断提高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让更多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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