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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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 ||
惠民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惠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惠民县人民法院院长 杜洪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尽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案件6885件,审结6792件,正常审限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居全省第1位,平均办案天数38.12天,居全市第1位、全省第9位,主要质效指标持续保持健康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实现新进步。 一、因时顺势、攻坚克难,凝心聚力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维护稳定有新作为。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22件,判处罪犯38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杨海港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冻结扣押非法资金1348万元,组织者、领导者杨海港被依法判处25年有期徒刑,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受到沉重打击。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39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47件,社会安全感持续增强。审结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56件,全力保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养老诈骗案件2件,退赔50万元,以法治力量守护“夕阳红”。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判处科级以上犯罪分子3名,挽回经济损失4317万元。 二是服务发展有新担当。制定服务保障新老城区建设十二条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城市建设、项目运行中的难点问题,主动靠前提供法治服务,助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破产企业司法救治,制定预重整操作规程,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使顺风清真肉类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顺利完成重整或清算。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妥审结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和建设工程等案件2088件,有力维护市场秩序;深化涉企司法服务,在姜楼法庭设立绳网行业纠纷调处办公室,为绳网企业高效化解纠纷187件,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加强与县工商联协作,组织16名法官为28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解决法律问题53个,有效强化法企共建。2022年,县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宣传报道。 三是助推法治有新成效。坚持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相结合,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全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7件,其中以撤诉、和解等方式结案14件,占比38.89%,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5.17%,低于全市平均值2.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2位,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8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5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形成协调联动、职能互补的校园法治教育新模式。 二、坚守初心、践行宗旨,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人民至上,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权益保障有实招。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案件1572件,给群众带来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司法获得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审结涉相邻关系、土地承包流转、农产品交易纠纷等“三农”案件56件,全力保障乡村振兴。践行“两山”理念,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全年审结环资类案件18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违法主体全面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为美丽惠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破解执行有硬招。举全院之力,重拳铁腕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全年执结案件2605件,司法拘留、拘传141人,发出执行悬赏161份,执行到位金额7.35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49.6%,居全市第1位。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开展“护航”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办结涉企执行案件698件,执行到位金额5.24亿元,释放闲置土地6200余平方米,处置低效厂房、设备等价值1600余万元。坚持每周开展“滨锋52”集中执行行动,先后三次在山东电视台闪电新闻、齐鲁网等平台同步直播,累计观看500余万人次,获网友点赞30余万次,让执行见星辰、见阳光、见民心。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审结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助力“诚信兴商”十大执行典型案例。坚持加大执行力度与保持执行温度相统一,针对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柔性执行等方式,为企业创造宽松的执行环境,二十多起两难案件最终实现双赢结局。 三是定分止争有新招。全力参与“网格连心·法润惠民”强基促稳三年行动,35名中层副职以上干警送法律、送服务到网格。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各法庭在镇街党委支持下,扎实开展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全力打造无讼村居,2022年惠民县无讼村居共有340个,全市占比38.2%,居全市第1位。搭建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与滨州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以联调联解模式促成30余件金融消费纠纷“一站式”源头化解。 三、守正创新、匠心管理,多管齐下提升司法效能 坚持体制改革与科学管理双轮驱动,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司法服务有新突破。深化“分调裁审”机制建设,诉前分流案件5396件,调解成功1830件,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不断加大速裁力度,民商事案件15天内办结率57.83%,平均办案天数19.63天,居全省第1位。积极开展小额诉讼,小额程序适用率35.74%,全市第1位,全省第6位。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运用诉讼服务网、自助终端等多种渠道,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调解、电子送达等工作,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县法院立案庭获评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先进集体。 二是配套改革有新进展。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适用案件306件,适用率95.03%。着力加强审判指导和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0次,对42件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专家会诊”,促进审判工作专业化、精细化。加强审委会建设,发挥集体智慧作用,讨论研究疑难复杂案件14件,做到裁判标准统一、同案同判。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院院庭长办案4526件,占比65.74%,带动全院上下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浓厚氛围。 三是智慧法院有新成果。增设6处互联网科技法庭,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常态化开展互联网在线庭审工作,全年互联网开庭1521件,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掉线”。强化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全员上线率、网上阅卷率、程序性文书生成率等六项指标均达到100%,居全市法院第1位。持续扩大司法公开,公布裁判文书7015篇,文书上网率88.22%,庭审直播案件3009件,直播率61.8%,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四是审判管理有新举措。每季度开展审判执行攻坚会战,月调度、周通报、日督促,紧锣密鼓加快办案节奏,促进执法办案高效均衡运行,全年有6项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前10位。狠抓案件质量不放松,实行发改案件评析制度,集中研究发改原因,科学制定改进措施。2022年上诉案件被发改率4.43%,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7位。注重提高案件效果,加强自动履行督促工作,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和《自动履行催告书》857份,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去年提升6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群众的“真金白银”。 四、举旗定向、培根铸魂,坚持不懈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贯彻“五个过硬”要求,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一是政治建设呈现新气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三个效果”相统一、解放思想大讨论、“在知爱建”等活动,通过政治轮训、专题辅导、学习竞赛等形式提升学习层次、深化学习效果,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创建8个标杆党支部、2个“四强党支部”、2个“五星党支部”,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履职能力实现新提升。聚焦“四化”目标,突出专业特色,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业务培训17场500余人次,培训覆盖面95%以上,干警司法理念不断更新,专业素养明显提升。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开展“创新创优”活动,涌现出孙武法庭“家事暖阳”党员志愿服务队、胡集法庭“党建引领·天平护商”等特色品牌。突出实干导向,在县委关心支持下,选优配强法院干部,调整院领导8人次、中层正副职岗位27人次,中层干警平均年龄下降5岁,干部队伍梯次结构更加合理,让广大干警工作更有劲头、更有奔头。 三是从严治警步入新常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等活动,始终做到全面从严不松劲、不歇脚。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制度,共填报“三个规定”记录1500余人次。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干警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235人次。坚持审务督察常态化,每月对庭审现场、服务窗口、派出法庭等开展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布审务督察通报12期,干警纪律意识不断增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五、回应关切、接受监督,真心真意增强司法公信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10余次。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树牢“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的工作理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多元解纷等工作,邀请12名人大代表见证监督执行行动。自觉接受政协监督,邀请政协委员检查指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拓宽联动沟通渠道,安排商事法官为全县50余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授课,努力形成审判工作与民主监督互促共进格局。全过程推进司法民主,保障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陪审员参审率96.3%,让“不穿法袍的法官”有效发挥民主监督、促进公正、增强公信的作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19篇经验做法在《人民法院报》《中国网》《山东法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素质不断增强,涌现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四有’法官”“全市法院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多元解纷机制不健全,案件数量下降不明显、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诉源治理有待深化;二是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司法职能延伸不够,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水平亟待提高;四是基础建设相对薄弱,诉讼服务能力和科技化办案水平有待提升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23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树牢“发展为要、实干当先”理念,围绕县委“1357”工作体系,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惠民、法治惠民,奋力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惠民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在高层次加强政治建设上再出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增强党建工作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二是强化系统观念,在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上再出彩。着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加大府院联动处置破产案件力度,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维护社会稳定主动仗,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守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五水并举”,助力建设绿色宜居城市。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提质增效。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在高质效推进改革创新上再突破。坚持把改革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统筹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机衔接起来,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监督制约体系。深化智能化运用,推进“智慧法院4.0”建设,全方位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按下公正司法快进键、跑出加速度。 四是强化宗旨意识,在高水平践行司法为民上再发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审理老百姓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巩固拓展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确保强制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打造“诉事速办”服务品牌,实现解决“急难愁盼”全程增效,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是强化从严治院,在高标准锻造过硬队伍上再加压。坚持严管理、强素质、树形象,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完善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确保队伍信念坚定、政治忠诚。以专业能力为重点,加快构建多渠道、梯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业务精湛、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以司法纪律作风为抓手,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县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惠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分调裁审。指司法案件“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四个关键词的缩写。“分调裁审”机制是完善诉讼和非诉之间、调解和裁判之间、繁案和简案之间的分流对接,建立健全速裁快审的机制,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 2、预重整。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在正式启动重整程序前,向法院提出预重整申请,债务人在临时管理人的引导和辅助下开展各项事务,与相关利益主体开展自主谈判。法院给予相应指导、监督和司法协调,推动各相关利益主体积极协商形成预重整计划草案,保障庭外重组与重整程序顺利衔接。 3、“滨锋52”执行行动。指滨州法院为持续巩固拓展解决执行难成果,切实发挥执行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在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的一项执行行动。“滨锋52”执行行动将智慧执行与传统执行相结合,每年每个基层法院组织集中执行行动不少于52次,智能化执行指挥中心反应时间不超过5.2秒,80%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时间不超过52天。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5、“五个过硬”。指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出的5点要求。 6、“三个规定”。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3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6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7、“四水四定”。指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2022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8、“五水并举”。指以“源水、用水、留水、节水、管水”为具体路径,着力解决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瓶颈问题,于2022年11月7日,滨州市“四水四定强引领 五水并举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动员会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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