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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建设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各种纪律作风建设活动,推进检查督促工作,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庭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建设也在积极进行,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文根据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剖析现存的问题,分析成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基层法庭基本情况及工作成效

  2023年前三季度,笔者分别针对J法庭、H法庭、X法庭三个地处乡镇的基层人民法庭从工作纪律、案件审理进展、主题教育开展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基本情况如下:

  (一)完善人员配置,提高审判效率

  近年来,基层人民法庭收案数不断增加,2023年前三季度,X法庭收案数为326件,H法庭收案数达517件,J法庭收案数达492件,法官审判压力随之不断增加。造成之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庭人员配置不完整。因此,法院通过多种举措,不断加强基层法庭的人员力量,以提高办案效率:一是成立了集约送达中心,将各庭室的送达任务集中由送达中心统一送达,提高了送达效率,结束了乡镇法庭“天天满村跑”的送达现象。二是联络乡镇政府,向法庭派驻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利用辅助人员丰富的乡镇工作经验和熟悉各村、社区的优势辅助法官进行案件调解、了解案情、外出送达等,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在基层法庭安置公益岗位,辅助法庭工作人员进行简单的卷宗整理、材料梳理、当事人接待等工作,从而让办案团队的主要精力放在案件审理上,保障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

  (二)加强审判质效考核,增强法官责任意识

  审判质效是考察办案法官及审理团队的责任意识和司法作风的最直观的方式。为切实提升法庭审判工作质效,基层法院每月末组织召开办案调度会,将收案数、结案率、平均办案时长、诉前调解成功数等直观反映案件审理进展情况的指标作为重点考核项目,结合审判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质效考核通报,剖析弱项指标的形成原因,并对以后工作作出部署,充分利用繁简分流、小额速裁、调解等缩短办案用时,2023年前三季度,各乡镇法庭平均办案用时均能控制在35天左右,办案效率显著提高。与此同时,加强案件监管和评查,全面增强法官的审限意识,规范裁判文书写作,案件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三)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认识

  2023年始,基层法院开展了包括党组书记讲党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等纪律作风建设主题教育,保障每月一次主题教育,全面提高法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此外,各基层法庭在工作之余每月定期组织法庭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学习,部分庭室也逐渐将聘用制人员列入学习人员范畴。从思想源头提升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建设。

  二、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纪律不严

  近年来,法院工作纪律不断严格、完善。但是由于人民法庭地处乡镇,在考勤、休假、加班、开庭等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再加之各类工作人员分属不同单位、公司管理,考勤打卡方式、纪律要求等存在差异。部分工作人员仍存在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在岗,开庭着装不规范,对法院组织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不积极不参与等工作态度不严谨的现象。还有少数法官存在庭审行为不规范、言谈举止不中立、着装不严谨、仪表不庄重,责任心不强,办案效率不高,案件报延较多的行为。上述行为严重制约了人民法庭的纪律作风建设。

  (二)审判理念有待提升

  在审判理念上,有些法官仍存有自审自判的错误理念,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沟通意识,不与其他办案人员交流案情,也不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就案办案、孤立办案问题严重,有的案件释明、判后答疑不充分、不规范,导致裁判草率、案结事不了,审理效率低下,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公正。再者,公正严谨的司法理念在审判活动中尚未深入人心,大多数法官认真负责,平均办案时长能控制在30天左右,但仍有少数法官往往因个人私利、面子问题等,优先考虑利益关系,缺少客观的审判精神,不够公正审慎,更有甚者责任意识过差,办案拖拉,办案效率过低,引起群众不满,损害法院形象。2023年1-9月份,法官平均办案时长最短为13.4天,最长为49.9天,差距明显。

  (二)非正式干警管理欠规范

  由于正式干警编制有限,随着人员配置的完善,各基层人民法庭非正式干警占比均已超过60%,其中包括乡镇派驻法庭辅助人员、聘用制法警、聘用制书记员、司机、公益岗位等司法工作辅助人员,这类人员在纪律作风教育培训中,往往被忽视,在实际工作中,聘用制人员工作时间不到岗、着装不规范、接待当事人态度较差、托人找关系等问题一直存在。他们思想认识落后,警惕性不强,成为制约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建设的一大阻力。然而现阶段,对于这类人员,人民法庭没有统一严格的制度进行规范,仍依赖于原单位、第三方公司的约束管理。

  三、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需提高

  随着镇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案件数量、类型也在不断增加,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压力也逐渐增大,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是各人民法庭最突出的矛盾,各种聘用制人员因缺少专业的法律知识,并不能从案件审理上分担审判团队的压力。因而部分审判人员选择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审判工作上,对于作风建设工作的开展存在轻视、敷衍的态度,平时工作不进行自我约束,有些干警甚至存在“廉政建设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对纪检干部查案采取消极态度、存有抵触情绪。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有些工作人员缺乏群众观念,没有为民情怀,对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存在不同程度的“冷横硬推”,没有意识到人民群众的重要性。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导致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制度落实需强化

  基于人民法庭远离基层法院的特点,一般法院对于法庭的管理基本上是看数据、听报告,对于实际上人民法庭各位干警的思想动态、办案态度等都知之甚少,难以有效地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各种规章制度也落不到实处,只能流于形式。再者,也缺乏与相关规章制度相匹配的责任追究机制,各人民法庭在作风建设责任追究上均存在一定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三)人员流动性差

  现阶段基层法院各人民法庭仅实现了聘用制法警轮岗的有序运转。对于其他人员均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形之下,一方面,长期远离基层法院的直接管理,部分干警对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不积极不参加,思想认识停滞不前,工作出现惰性,迟到、早退、工作推三阻四等问题屡禁不止;另一方面,长期在同一法庭工作,与辖区内各单位、企业过于熟悉,容易形成风险点,导致部分干警受情感或利益的驱使影响公正审判。

  四、加强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思想教育

  提高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是改善人民法庭纪律作风问题的根本所在。基层法院应该对人民法庭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培训人员应当涵盖包括聘用制人员在内的所有法庭工作人员,确保纪律作风教育对症下药、不留死角。全面提高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教育他们遵守职业道德,不收受贿赂、不滥用职权、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接待群众耐心细心,审理案件审慎严谨,确保公正司法。

  (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执行力度

  制度是纪律作风建设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保证纪律作风建设的执行和落实。一是要建立完善的非聘用制人员管理制度。由于聘用制人员在法庭占据比重过大,因此,他们也是影响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建设的一大隐患。应当对聘用制人员的考勤、着装、接待当事人等工作行为进行严格约束。二是建立健全轮岗制度。设置合理的人民法庭工作期限,对于同一干警不能在同一法庭连续长期工作,对于聘用制人员以半年或一年为期进行轮岗。以轮岗的方式调动法庭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避免一些廉政风险点的产生。

  (三)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严格人民法庭纪律作风监督管理机制,对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形成震慑和教育效应。如:对于法庭上迟到、早退,工作散漫、马虎等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应及时规范和纠正。对违规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干警及工作人员,应当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罚。与此同时,应当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监督和管理,实行定期检查督导,避免人民法庭成为基层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盲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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