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 “双向奔赴”区域协作 携手共护黄河安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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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 ||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能仅凭一家之力、一地之谋,而应注重协同联动,创新司法协作。 为深入推进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黄河流域跨区域协作,更好地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8月20日,惠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峰与高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红就《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机制》进行会签。 会签仪式上,相关负责人就《协作机制》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协作机制》涉及到信息共享、审执协作、联合防治、案件研讨、宣传合力五大方面。会签仪式结束后,两家法院就开展好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分享经验成果,交换意见建议。 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工作合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两家法院通过凝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执法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合力,共同提高办理生态环境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司法保护,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下一步,惠民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切实抓好协作机制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转变思维模式,凝聚工作合力,在跨区域案件中强化协作配合,做到理念上认同、思想上统一、工作上相互配合支持。认真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紧扣重点区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加大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坚持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保护,统筹发挥刑事审判惩治教育、行政审判预防监督和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依靠法治方式刷新黄河流域生态颜值,真正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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