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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三优|执行和解不履行 家属代偿促执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三强三优|执行和解不履行 家属代偿促执行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3日清晨6点30分,惠民县法院13名干警整装集合,按照既定方案,先后奔赴孙武、清河等镇街查找被执行人。

执行经过

李某某与李某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水支付拖欠货款13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水并未如期履约,遂李某某依法向惠民县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李某水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依法划扣其账户余额2000元。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剩余款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协议后,李某水至今未还。

本次集中行动中,经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带路,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李某水家中,依法将其拘传。到庭后,执行法官严厉告诫李某水,“执行和解”不是被执行人拖延执行的“避风港”,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李某水意识到错误,随即联系其家属到庭代为缴纳剩余款项11000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此次集中执行共拘传、传唤到庭3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7件,执行到位金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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