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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漏水惹烦恼 耐心沟通化纷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楼顶漏水惹烦恼 耐心沟通化纷争

民二庭 陈绍刚

作为一名基层民事法官,所办理的案件可能没有轰轰烈烈的大案、要案,更多的是婚姻家庭、赡养继承、邻里纠纷等身边的小微案件,但正是通过这些众多的小微案件的处理,才能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才能树立起司法的权威性。

去年审理的一起业主共有权纠纷案,让我记忆犹新,颇多感慨。原被告共住同一楼道,因楼顶多年未修缮出现漏雨情况,原告作为顶楼业主受害颇深。因小区系老旧小区,并无维修基金,原告遂自行雇佣施工队进行了楼顶防水。但在费用的承担上,原被告发生了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分担部分修缮费用。我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被告李某,李某称不当家,其丈夫张某说了算;我又及时电话联系了张某,一听说原告起诉,张某情绪激动,称坚决不分担费用,让法院爱咋判就咋判。

本案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且标的额仅为1000余元,系标准的小微案件,判决并不困难,但我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一楼道,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径行按照法律判决有可能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出现“案结事不了”的情况。关键是如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经进一步梳理案情,我总结了双方的矛盾所在:一是张某对法律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楼顶防水的直接受益方为顶楼,其不应该分担费用;二是顶楼业主在进行防水时并没有进行事先沟通,未能给予张某必要的尊重;三是张某本身从事屋顶防水工作,如果由其施工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

了解到本案的症结后,我感觉到有必要面对面进行沟通,考虑到张某在外打工,遂约定春节前张某回惠民后进行面谈。但张某未按约定的时间到庭,以在工地上等待发放工资为由爽约,得知此情况后,我给予其足够的理解并再次约定春节后正月里见面。在后续几次的电话联系中,张某充分感受到了我的诚意,对我有了初步的信任,春节过后主动到庭沟通。我并没有简单地去用冷冰冰的法条向其说明法律规定,而是结合几个已经生效的类似案例对其进行说明,让其明白“前有车后有辙”的道理;再就是针对其觉得未受到应有的尊重这个心结,让其换位思考并给予必要的引导,张某最终爽快地将相关款项支付给了原告。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同一楼道内邻居的感情也得到了维护,也为同小区的类似事情作出了表率,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

事后,张某对我说,“陈法官,你知道我为什么愿意听你的吗?”我问为什么,他说:“我来法院前通过别人打听过你的为人,知道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通过见面交流,的确是这样,所以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办。”是啊,绝大多数案件的处理,当事人是否认可处理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信任承办法官。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又取决于法官内在的素质和外在的一言一行,取决于法官是否廉洁公正。

“心中有天平、身上有正义”,既然从事了法官这个崇高的职业,就要无悔于这份选择。在法官眼里,哪有什么大案小案,有的是如何化解矛盾,有的是如何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处理,让当事人有合理的预期,从而使得我们这个社会有秩序地运转,真正做到“定止争、输赢皆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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