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案件

2020年09月02日
作者:乐陵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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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日,乐陵法院院长孙文中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乐陵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乐陵检察院检察长贾维力出庭支持公诉,乐陵市纪委常委王燕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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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在担任某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某县人大第一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共计25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违规办理虚假户籍,使用虚假户籍为亲友办理退休手续,造成经济损失43万余元,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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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