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保证宪法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有效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实施宪法要求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将宪法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保障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