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担保,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执行担保,是指担保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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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24日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129 篇本条变迁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128 篇本条变迁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82 篇本条变迁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4 篇本条变迁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30 篇本条变迁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49 篇本条变迁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17 篇本条变迁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4 篇本条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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