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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一庭建立速裁团队的试行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8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民一庭建立速裁团队的试行方案

为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实现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的工作要求,经中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民一庭建立速裁团队。现制定试行方案如下:

一、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民一庭专门设立一个固定的审判团队作为速裁团队。现有三个审判团队依次轮流担任此项工作,每年轮换一次。速裁团队原则上按照“3+3+3”模式组建,即三名法官、三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为实现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的工作目标,在现有审判团队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加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配置。

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对案件审理、合议、撰写裁判文书负责,及时回应当事人的合理疑惑,有针对性地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法官助理的职责是按法官的要求,办理案件的排期,审查案件材料,提出案件争议焦点;受法官的委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前会议、庭前调解、对案件进行调查;草拟审理报告、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校对法律文书;办理案件信息录入、法律文书上网和有关流程管理等工作。

书记员的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时的记录工作;做好庭审的直(录)播及光盘刻录工作;负责办理案件缴费、结算、退费等工作;负责案件裁判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整理、扫描、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速裁团队的工作总要求

1.速裁团队的收案数不少于全庭收案数的50%,审理的二审案件原则上20天内结案。

2.速裁团队审理案情简单的案件主要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

3.在快审快结的同时,保证案件质量,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速裁团队审理的案件类型

速裁团队主要负责审理群体性诉讼案件、针对追索劳动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物业服务合同(追索物业服务费)等案情简单的二审案件及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案件。

四、推广要素式审判模式

针对追索劳动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物业服务合同(追索物业服务费)等案件,制作庭审要素表、庭审笔录模板及令状式文书模板。由民一庭对要素式审判模式先行先试,在可推广的基础上,对其他类案逐步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

五、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对于举证能力较弱的劳动者,可以加强诉讼指引;必要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对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原则上需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六、工作细则

1.每周收案后,速裁团队负责人对民一庭全部新收案件进行梳理,按照50%的比例筛选案件。如符合速裁团队审理案件标准的案件不足50%,从下一周新收案件中进行填补。每月月底对收案数量进行汇总。

2.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第一,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件诉请内容主要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案件;第二,能够适用要素式审判的物业服务合同案件;第三,其他案件。

3.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特殊原因,团队负责人可指派速裁团队的其他法官进行此项工作。

4.速裁团队审理案件的期间从承办人收到案件卷宗时开始起算。

5.如因案件排期、调查取证、案件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的,速裁团队可报请庭长同意后,将案件转为普通案件进行审理。

6.对于群体性诉讼案件及申请撤销劳动仲裁案件,要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作用,由法官助理进行法庭调查、证据交换等工作,并将案件事实向法官汇报,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群体性诉讼案件在合议庭对案件作出决议后,由法官助理负责草拟法律文书,由速裁团队指定一名法官负责撰写裁判说理部分。

7.对需要统一裁判尺度的案件,速裁团队要及时向庭长汇报。需要经本庭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由速裁团队指定一名法官撰写审理报告,并在撰写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本庭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8.庭室内如需平衡工作量及统一工作安排,可对速裁团队的收案数及案件类型进行调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于案件的分流和分配工作,由民一庭与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共同协商案件分流和随机分配的具体操作细节。

本试行方案自2019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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