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0月,前身是济南市特别地方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7个,包括15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12个综合部门,另有3个直属事业单位。济莱区划调整后,下辖13个基层法院,46处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在编干警2007人,员额法官669人;其中,市法院497人,员额法官132人。 近年来,济南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按照“工作有亮点,在全省有地位、在全国有影响,并走在前列”的思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每年办结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等案件约12万件。2018年收案16.6万件,结案16.1万件,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院收案2.3万件,结案2.4万件,收结案数、结案率均列全省首位。中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先后依法妥善审理了薄熙来案、苏荣案、周春雨案等一批大要案,取得了良好效果;“高原骑兵连著作权案”、“北雁云依姓名权案”分别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审判管理、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新闻宣传等工作分别受到最高法院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市委组织的2018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我院被评为“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