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济南市召开“府院联动+”共筑和谐劳动关系新闻发布会。济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杰参加发布会,并介绍近年来济南市劳动争议调处部门依法共筑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涨,劳动争议内容呈现复杂化趋势,相关部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遇到诸多新的挑战。市法院、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三部门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和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劳动争议多元预防调处综合机制建设,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济南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发挥司法导向作用,努力以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2021年至2023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95397件,其中调解成功38427件,撤诉6304件,调撤率47%。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全市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法院、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作为调处劳动争议的重要职能部门,致力于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1+1+1>3”的社会效果。市总工会、市法院为调整完善工作流程,深化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制度,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济南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制度的意见》。市法院与市仲裁院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制度,进一步统一裁审尺度;建立庭审互听、信息共享、风险评估应急处理和调裁、调审衔接制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聚合企业、工会、仲裁委、法院“四方力量”,释放调解效能,形成解纷合力。
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济南法院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维护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一是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坚持树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审判理念,在案件审判中努力寻求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与企业发展的最佳平衡点。如历下法院劳动法庭积极主动作为,到矛盾多发的用工密集型企业开展调研。二是助力用人单位管理“规范化”。市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梳理和解答,先后编写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解析》《劳动争议纠纷诉讼指引与实务解答》等工作手册。
四、厚植为民情怀,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济南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积极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调解引导等司法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调解平台、互联网庭审等线上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方便劳动者行使诉讼权利。莱芜法院提供“家门口”诉讼服务,将“网上立案”“诉讼服务”“执行服务”“代缴代办”窗口延伸至集市;钢城法院发布涉企诉讼情况分析报告,提供个体化司法服务,努力延伸司法“触角”;天桥法院北园法庭持续探索打造“强智执行”特色法庭执行品牌。在审理中兼顾履行因素,在执行中综合考虑案情,实现“审执1+1>2”。
五、深化纠纷诉源治理,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全市劳动争议调处部门积极探索多项举措,综合运用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成果,努力促进劳动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主动将诉源治理融入“府院联动”工作大格局,建立“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裁判终结”的矛盾逐级化解体系,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的工作体系,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分流率和仲裁案件终结率,“调、裁、审”协作发力,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全市法院综合运用司法建议、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等方式,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清的普法形式,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价值导向。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经济发展稳定大局。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审判理念,平等保护双方利益,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聚焦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强省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