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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立案操作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3日

  网上立案须知

  1、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lsfwpt.sdcourt.gov.cn:7865/dzssfwl/lawyer/login.jspx。

  

  2、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登录系统:

  (1) 普通用户登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证件号码和密码形式进行登录。首次登录的,需要先行完成注册。

  (2) 律师专用通道登录。属于山东律协会员的律师也可以通过山东省律师一卡通进行登录。

  

  3、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案件需要,选择相应的案件类型及诉讼程序,阅读“诉讼风险提示”,勾选“同意”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页面。

  

  

  4、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选择法院类型及添加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时,需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添加法人”“添加非法人其他组织”,并根据提示进行填写(*为必填项)。

  

  

  5、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完身份信息后,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必要证据材料等起诉(申请)材料,上传文件的格式应为:图片、word文档、pdf文件、文本、压缩包等。

  

  6、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状材料上传工作后,可以点击“提交”,网上立案完成。

  7、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在“我的案件”列表明细中点击“查看”按钮,查询网上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8、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关注“我的案件”列表明细中的“状态”信息,状态为不同意的案件,可以重新立案;状态为“待缴费”、“缴费失败”的,可以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完成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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