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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日照市东港区太公二路191号不动产一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7日10时至2024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山东岚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二路北、碧海路西的三宗国有土地[权证号分别为鲁(2016)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07182号、鲁(2016)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07177号、日山国用(2015)第000006号]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86777.26,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合计为53548.8,评估价94714.23万元。

  起拍价:53040万元,保证金:5000万元,加价幅度:200万元。

  上述房屋现作为岚桥锦江大酒店使用,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依现有材料确定,仅供参考,以办理产权手续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现状拍卖,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及补充说明函。请意向人务必详读评估报告、实地看样、全面了解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政府、国土、规划、房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程序开始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买受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买受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拍卖房产的面积以办理产权手续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即使与本次拍卖中的数值有偏差,成交金额不再变更。

  2. 如参与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拍卖开始5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我院办理相关委托拍卖事宜。

  3.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户等,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履行相关权利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至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4.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5.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标的物具备办证、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不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6.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做办证、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因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水、电、煤、物业管理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税率、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税务部门询问。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7. 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七、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资料。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此一并公告通知:如有优先购买权,须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提交相关手续后经本院审查通过方可行使优先竞买权。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应当于2024年11月25日16时前将成交余款缴至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联行号为313451000289);

  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02111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重要提示:

  1.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2.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1.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531-89256638

  司法辅助机构: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3465403762

  京东平台咨询电话:400-622-9586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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