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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2023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2023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司法职能,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健全领导体制。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工作机制。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全市法院“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梳理查找问题,及时改进不足,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贯彻“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普法宣传,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将普法经费列入法院财政预算,增强普法工作财力保障。加强组织督导考核,将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四是抓好自身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头雁”作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开展政治轮训1.7万人次,积极拓宽学习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特点,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组织干警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参加上级法院“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法官讲堂”等法律培训100余期,助力创建学习型法院、打造学者型法官,不断提高法院干警依法履职能力和学法用法水平。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要点,明确普法工作内容、要求和标准,将法治宣传作为重要工作深入推进,以民法典以及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实施为重点,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方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坚持普法工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利用业务优势、专业优势、人员优势,进驻社区、街道、村居及有关行业组织、社会机构、学校单位等,常态化创造性开展普法释法、矛盾化解等工作。扎实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群体,集中开展“法治护航 伴你成长”“争做雷锋式好法官、强省会建设先锋行”“送法上门 安全同行”等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宣讲、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等30余场次,受众达6000余人。

   二、组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一)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认真开展理论学习,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分4次组织第五专题学习,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6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1次104篇,确保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二)组织开展学法考法活动情况。根据审判执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年共选派干警700余人参加市级以上培训班140余期、“人民法院大讲堂”专题讲座20余期,参训人员达2000余人。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山东大学等专家教授到院授课。在厦门大学举办全市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两级法院干警代表参加培训。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省法治建设考核学法考试,均取得良好成绩。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举办“向党和人民报告——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媒体代表等50余人,走进法院机关,参观法院办公办案场所,体验法院工作日常,畅谈意见建议。联合省扫黑办在泉城广场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全方位展示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取得的新成效,助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组织禁毒反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禁毒宣传册、现场展示毒品模型等方式,以案释法向群众宣传毒品的种类、危害、毒品犯罪案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防毒防骗的能力。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为共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围绕“项目突破年”等重点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全力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服务“项目突破年”落地,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开展百强民企“法治体检”活动,分析近年来全市百强民企涉诉情况等,制定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意见,制作发放《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工作指引》,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联合黄河河务局举行“人人学好黄河保护》,共同爱护母亲河”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沿黄居民群众的爱护母亲河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营造爱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当行政行为,特别是群体性案件中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深入进行“类案”调研,向行政机关发送科学有效的司法建议200余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全省首例“套路贷”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后,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整治租车市场,进一步规范了行业治理。认真分析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发布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等白皮书17份,促进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二)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典型案例发布方式,全市法院累计发布案例7000余条、召开新闻通报会21场。加大典型案例的打造力度,审结的某科技公司供电合同纠纷案,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入选全省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审结的某棉制品公司破产清算案仅用时33天,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合成气除尘系统专利权”案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鲁葫1号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入选全国种业保护典型案例;“孙某诉袁某继承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等等。

   (三)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精准把脉问需。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结合“双报到”“四下基层”等活动,开展法律咨询讲座590场次。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以案释法力度,开展“在法治蓝天下”法治教育专题讲座30余场,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组织“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促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四)组织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市政府领导干部和区县、市直机关分管负责同志等4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出庭应诉能力。组织省广播电视局处级以上干部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全面了解行政诉讼过程、应诉重点,增强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程序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组织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等旁听庭审、观摩法庭活动,为人民陪审、司法监督等工作打下良好工作基础。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警示教育展厅、成立“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市法院分校”“济南市图书馆市法院分馆”等,升级软硬件设施,拓展馆藏资源等各类书籍1.5万余册,增配图书6000余册,与市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助推书香法院建设。建设文化长廊“微型文化展厅”,设置文化学习宣传栏,利用会议室、走廊、连廊、楼宇电视等,形成集党建文化、法院文化、荣誉职责、廉洁教育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学习空间,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干警树牢法治意识、宗旨意识。

   (二)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泉城发布厅”举办“泉城最美法官和先锋法官团队”发布活动,突出示范导向和典型引领,全网流量累计触达6000万+次,全面立体展现法院人使命担当。积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全市法院创作海报、微视频、微电影等宣传作品120余个,两部微电影获全国法院第十届“金法槌奖”;7件作品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忠诚的力量”创意传播征文大赛中获奖;23件作品在全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中获奖。

   (三)丰富媒体普法宣传渠道。加强选题策划,在不同平台开设普法专栏20余个,在济南日报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济南法院在行动”专版,大力宣传全市法院服务营商环境的责任与担当。扩大普法影响力,在全国主流媒体发稿3500余篇,相关合办栏目刊播典型案例和办案故事250余期。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打造“纪小槌”等宣传品牌,稿件阅读量保持全省法院前列。中院微博被评为全国法院“十佳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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