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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28日在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0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济南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爱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省会城市首位度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工作有亮点,在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的思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66053件,结案161987件,同比分别上升34.43%、19.76%,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院受理案件23655件,结案23973件,同比分别上升10.57%、7.21%,收结案数、结案率均列全省首位。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要求落到实处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和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全力做好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安保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涉军停偿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向市委报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27次。始终坚持政治建院,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中院党组分专题学习研讨22次,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主动认领查摆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提出3个方面10项具体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逐一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建立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实现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广泛开展“过硬党支部”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小组建在团队,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融合。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制定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等工作意见,确立20项具体服务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济南”建设,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252件,判处罪犯5383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341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审判团队,加强对下指导,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126人,对张学文、金宪正等涉恶势力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坚决打击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斩断财路,对88人判处财产刑,判处罚金552.4万元。胥英杰等7人、王广文等10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64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14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132件,依法审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案、青岛市政协原副主席李海案、济南市政协原秘书长江林案等一批大要案。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老年犯和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行圆桌审判模式,邀请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员参与审判,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3件88人,非监禁刑适用率46.59%。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和标准,实行远程视频开庭,增强减刑假释工作的透明度,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007件。

    (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7285件,结案标的额385.88亿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保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落实,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供法律指导,审结涉及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等纠纷案件280件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和首创发明成果保护,审结一审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264件,其中2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单位”。大力支持企业探索创新,深入齐鲁制药、力诺集团、宏济堂制药等企业走访调研,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服务。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涉及物权、股权等纠纷案件1645件。充分发挥规范市场秩序职能,依法保障实体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7018件。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借款担保等纠纷案件6207件。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8件,完成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破产一批”的工作任务,21户关联“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9件。认真落实企业家保护政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投资兴业的法治环境。

    (三)依法保障民生权益。高度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7046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审结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5094件。发布商品房买卖十大典型案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开展保护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纠纷案件3848件,有效维护劳动合法权益。发挥环境保护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21件,稳妥处理了绿色发展基金会提起的2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改革,149件涉军停偿案件全部如期办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607.62万元。

    (四)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360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的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促使512件案件撤回起诉。大力支持“放管服”改革,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编发案例等指导资料,主动为政府处置重大事件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就城市更新、集体土地征收等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避免或减少了行政纠纷,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得到有效救济。

    (五)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回访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六进”活动,举办普法讲座、法律咨询260次。开展扫黑除恶、“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题宣传活动,办好济南电视台“现在开庭”、山东商报“拍案·法官故事”、济南日报《法院周刊》等媒体合作栏目,在全国各级媒体发表稿4000余篇。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行院领导带班接访、阅办来信、首接负责制等制度,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圆满完成三级两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安保维稳任务。抓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5937件事项全部办结。

三、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之年。经过两级法院一年的攻坚,执行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共受理执行案件55262件,执结53926件,同比分别上升48.48%、41.1%;执行到位标的额107.37亿元,同比上升23.48%。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把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压实党组和“一把手”责任,中院院长与执行局长、基层院长分别签订责任状。围绕“四个基本”目标和“三个90%、一个80%”第三方评估要求,制定攻坚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实行靶向管理、挂图作战,中院班子成员对基层法院分片包干,定期通报、约谈,推动责任落到实处。截至去年年底,两级法院全部完成任务目标。在最高法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得到上级法院和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

    (二)集中力量开展执行攻坚。适时开展“执行会战”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4500件,涉党政机关案件66件依法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罚款436.78万元,2505人,司法拘留1511人。加快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将一批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程序处理,有效化解执行积案。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协同执行方式,全媒体直播执行过程,取得良好效果。

    (三)着力解决财产查控和变现难题。积极推进网络查控体系建设,与857家银行以及证券、国土、房管等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不动产等主要财产形式网上查询,共查询证券8.2亿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2612。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查人找车”的意见,定期开展涉案车辆布控缉查专项行动,查询车辆10962。加强财产保全与执行查控的对接,推行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制度探索当事人议价、委托评估等评估方式,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网上拍卖标的物4504件,成交额14.91亿元,溢价率62.32%,充分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四)强化失信联合信用惩戒。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市发改委等38家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的行动计划》。联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发布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通告》218名被执行人移送追究拒执罪。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运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市文明委“红黑榜”等平台,发布3761个单位、14354名个人失信信息,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证、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限制出境49人次,限乘飞机、高铁61964人次,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其中5570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

    (五)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实行所有案件网上运行、网上监管。持续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对执行案件分类制定办案细则,编印《强制执行司法解释汇编》等4部指导用书。严格规范流程管理,制定《关于办理执行实施案件流程期限的规定》等10余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流程节点管控。严格规范终本案件管理,严把终本案件标准,终本案件合格率99.79%。强化执行案款管理,定期开展执行款物专项检查,全面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确保款案对应、发放及时。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努力打造济南法院亮点品牌。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开展第二批员额法官入额工作,为基层补充员额法官53人。实行团队办案模式,建立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责任清单,强化各类人员责任,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09件,同比上升20.41%。入额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数占全部案件的45.07%。统筹做好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法官、法官助理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逐步推进内设机构职能优化。

    (二)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积极应对案件增长态势,实行岗位目标量化管理,将结案任务层层分解,逐项细化到每个季度、每个月落实到每个团队、每名法官。扎实推进“分调裁”工作,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易程序适用率71.73%,同比上升4.36个百分点。健全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5项工作制度,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实行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评查、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定期评查和责任倒查制度,推动审判管理向全程、全员管理转变。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单位”,是全省获此殊荣的唯一中级法院。

    (三)扎实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构建侦、诉、审、执一体化沟通协调机制,实行阶梯式从宽量刑方法,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584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3.02%。依法简化此类案件诉讼程序,15日以内审结率84.34%,当庭宣判率90.89%。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模式,设立离婚冷静期,实行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制度,审结一审家事纠纷案件11198件,调解率58.74%。章丘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先进单位”。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先后组织召开刑事认罪认罚、家事审判改革等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试点做法,编写办案指引和审判指南,积极为推进诉讼制度改革贡献济南智慧。

    (四)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弘扬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和诉调对接中心,与证监局、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接合作,与劳动仲裁机构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扎实做好多发性和群体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依法妥善化解了涉征地拆迁、房屋销售等一系列群体性纠纷。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方式,引导26244件纠纷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充分运用司法确认程序,依法确认6000余件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五)创新诉讼服务措施。为全面推进全市法院“一次办好”改革,优化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服务事项“不跑腿”“少跑腿”,推出“一次告知”、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卷等10项具体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一审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的网上立案、缴费、申请诉讼费“减缓免”事项。去年六月实行网上立案以来,“线上线下一并运行”,网上立案率达到50%。不断扩大司法民主,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参审范围,改进参审方式,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9092件,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司法作用

五、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打造过硬队伍,狠抓自身建设。

    (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三照三转三改三推”等教育活动,举办“强我中华、爱我法院”主题演讲等系列活动,对中院机关15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150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性教育。围绕提高法官独立办案能力,组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160余期,培训干警8000余人次。强化审判理论研究和精品案例打造工作,100余篇理论调研成果在国家级刊物发表,9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一批案例和裁判文书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加强专题研讨、类案指导,制定各类案件审判指引,发布各类典型案例50个,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落实廉政谈话、函询约谈、家庭助廉等制度,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行动。坚持“必须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制定《关于开展司法巡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实现司法巡查工作常态化。向社会作出11条公开承诺,逐条落实兑现,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几年前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三)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应用,推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推广法信、智审等辅助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审限内提速,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2天。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完善流程信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微博直播等全方位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88349篇。加强新媒体建设,建立微博微信等9个新媒体平台,发布微博7000余条、微信700余条,官方微博连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法院系统微博”,影响力居全国中级法院首位。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成果发布会上,济南中院作为中级法院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着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二审和再审的纠错功能,中院审结二审案件10526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802件;审结再审案件39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53件。

六、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发展进步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先后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等专项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日常联络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9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600余人次。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办理检察建议107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4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9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

    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呈现出以点带面全面发展良好势头。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肯定,中院的审判管理、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新闻宣传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一大批先进典型。济南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国务院同意批复我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必将为做大做强省会城市,实现现代化强省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原莱芜两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6138件,结案16092件,同比分别上升29.49%、24.98%。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法院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一批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原莱芜法院和全体干警严格履行职责使命,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较大;有的案件质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长效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司法改革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涉诉信访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作风建设有待持续加强,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仍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部署要求,围绕推进“1+474”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抓紧抓好执法办案主业,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改革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四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五是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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