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0日在济南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爱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省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全市法院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制定落实《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不断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服务大局的水平。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53800件,办结440130件,结案标的额1579.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75%、37.4%和139.47%;其中,2016年收案123818件,办结117011件,结案标的额554.21亿元,较2011年分别上升85.62%、80.39%和39.87%。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862件,判处罪犯28556人,同比分别上升35.93%和13.87%。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995人,占10.79%。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0243件,判处罪犯14908人。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30件,判处罪犯2236人,挽回经济损失6669.49万元。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99件,判处罪犯925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70人。充分发挥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作用,依法审理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庞红卫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朱传峰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大要案。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13094名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428名被告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49件。严格减刑、假释条件及办理程序,办结减刑、假释案件30002件。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经济的调节和促进作用,依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25633件,结案标的额806.6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43%和193.04%。其中,审结金融债券、民间借贷、商业保险、票据证券等纠纷案件30932件,积极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审结购销合同、商品买卖、仓储保管、货物运输等纠纷案件27446件,引导规范现代物流运转秩序。加强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442件,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依法审理破产、清算案件49件,完成11家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工作,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2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重视解决涉民生突出问题,依法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37492件,同比上升43.1%。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等纠纷案件48047件,依法保障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18条意见,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13803件,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审结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侵权案件34474件,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土地纠纷、房地产开发、建筑承包、商品房买卖等纠纷案件1605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一审服判息诉率92.7%,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妥善化解三联房地产项目涉及近3000户的购房群体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积极受理、妥善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522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3658件,经协调撤诉的1600件。围绕中央商务区、华山片区、北湖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制定服务征收拆迁工作的10条意见,加大征收拆迁案件审判力度,促进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审结全国“专车服务第一案”,积极引导新业态健康发展;审结“北雁云依”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积极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共管理秩序。不断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7件。
(五)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制度措施,维护胜诉权益,共执结各类案件106501件,标的额558.2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9.07%和114.87%。积极推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全市法院普遍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证券交易、不动产等信息的网络查控体系,促进形成执行工作社会化格局。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将85996名被执行个人、18152家被执行单位录入失信名单库,综合运用征信网站、有线电视、电子屏幕等平台公开曝光71441名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促使8079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重点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涉金融机构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突出执行“骨头案”、“钉子案”,依法对“启德国际金融中心”案进行司法拍卖,成交额达15.6亿元;执结潍坊新立克高管犯罪巨额财产刑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7亿元,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六)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充分保障群众诉权。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便民体系,两级法院全部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实行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材料收转、查询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落实领导接访和阅办人民来信制度,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接访5614人5032件次,办理人民来信2408件。办好“法院民生服务热线”,办结事项约1.8万件。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强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建立责任倒查和内部通报制度,促进提高审判质效,减少涉诉信访案件。进京访数量和信访总量实现连续四年下降。
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过去的五年,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逐步推开、司法规范化不断加强、审判质效逐年提升的五年。全市法院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要求,推进改革,创新管理,公正司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执行入额标准和比例,经过考试考核等程序,遴选出员额法官539名。加快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建立专业法官工作室或专门合议庭,发挥团队办案优势,不断提升审判效能。建立完善司法权力清单,突出法官主体地位,下放文书签发权,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院长、庭长审判职责,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6年,全市法院院庭长主审案件50294件,占结案总数的42.36%。改进监督管理方式,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建立明晰的责任清单,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制度。
(二)健全完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审举证、质证、认证制度,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规范法官与律师职业交流,开通律师服务平台,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参审案件范围,重大案件引入人民陪审,2016年共参审一审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29280件,陪审率达到96.31%。
(三)不断加强审判质效管理。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审判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审判节点,强化流程管控,提高了审判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认真开展司法巡查、执行案款清理、长期未结案集中清理等活动,促进司法的规范化。实施审判提速工程,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推广要素审判模式,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7.05%。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对3143件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当庭宣判率达到97.5%。
(四)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真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积极构建内外衔接、繁简分流、科学高效、多元便捷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快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成“诉调对接中心”,设置指导分流室、法官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引导群众理性选择解纷方式,一部分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聘用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引入人民调解员“驻院”、“驻庭”调解。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以及其他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完善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卫生、保险等多发性纠纷联动机制。落实司法确认制度,规范司法确认程序,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3400件。
(五)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以庭审公开为核心的司法公开,实行市民自由旁听制度,5.6万名群众通过预约登记旁听庭审。依托195个科技法庭,所有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附卷存档。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直播庭审实况,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8.88万份。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政务网站、手机电视发布大要案审理和法院工作信息。微博直播薄熙来案件庭审的做法,被誉为“中国司法公开的标杆”。截至目前,市法院官方微博粉丝数超过570万,综合影响力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广泛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深入村居办事处和企业走访调研1300余次,举办法律咨询、讲座183场次。主动延伸司法工作职能,围绕规范征收拆迁、农村土地流转、银行贷款监管等提出司法建议1200余份,得到省、市领导重视和有关单位积极回应。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每年发布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商事审判十大案例,并依托“现在开庭”、“拍案·法官故事”等媒体栏目,报道各类典型案件1217件,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过去的五年,是法院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审判执行保障更加有力的五年。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按照以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的思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切实让干警做到知边界、明底线。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四风”问题,坚决反对“自以为是”,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落实党建责任,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行机关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加强了机关党的建设。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推行“四心工作法”,不断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行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制度,开展优秀法官评选等活动,培养了一大批办案能手和知名法官。与驻济高校合作,开展审判实务、专家讲座、法官论坛、个案教学等各类培训班256期,培训干警11733人次,全市法官每年脱产轮训一遍。强化审判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一批理论调研文章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发表,“消防验收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洁司法大家谈”活动,落实诫勉谈话、家属助廉等措施,进一步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干预案件记录、问责的规定,不断加强对法官的业内和业外监督。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9人,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责必究。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职业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为基层法院充实干警235人,优化了人员结构,提高了司法水平。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专项资金新建、改建和修缮人民法庭,全面升级改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科技法庭。落实科技强院方针,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网络全覆盖、数据全集中、业务全贯通。五年来,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381555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6.69%。
四、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过去的五年,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的五年。全市法院制定落实《关于向市委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点工作及时报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先后就司法公开、行政审判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每年“两会”期间,认真听取和征求代表审议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并进行了反馈。切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案件审理424批4811人次;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逐项跟踪督办,办结181件。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6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24件。不断强化审判监督,中院审结二审案件3061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3458件;审结再审案件1317件,改判和发回重审541件,充分发挥了二审和再审的纠错功能。
五年来,全市法院工作保持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曾到济南法院视察并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省、市领导同志121次对济南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破产审判、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司法警察、信息化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被最高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十三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中区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章丘区法院、济阳县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全市法院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省、市表彰。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份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收案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持续增大,有的案件质量不高,“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涉诉信访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四个中心”建设全面提速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省会意识,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快省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453”工作体系,依法打击犯罪、服务发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履行司法职责,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面完成日益增长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三是深化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工作,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建设过硬队伍,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提升广大干警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办案能力和职业操守,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五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