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爱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按照“工作有亮点,在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并走在前列”的思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213838件,结案222518件,同比分别上升17.38%和25.13%,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院受理案件31880件,结案31561件,同比分别上升26.85%和24.53%,收结案数、结案率均列全省首位。
一、扎实推进平安济南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615件,判处罪犯7752人。
(一)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审结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案件17件。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835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287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校园贷”等经济犯罪案件383件。其中,率为宝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涉及集资参与人2.1万人、涉案金额20.58亿元,率为宝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审结一、二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1件,判处罪犯411人,其中,对13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审结庞允盟等24人、李鲲鹏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庞允盟、李鲲鹏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贺电予以鼓励。强力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判处罚金累计4161.4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涉黑案件全部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坚持两级法院集中宣判做法,先后组织15次集中宣判,宣判案件63件367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了打击声威和社会影响。中院刑一庭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工作优秀团队。
(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6件,判处罪犯73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职务的14人。发挥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作用,审结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案、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案等一批大要案。依法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犯罪,审结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乡村扶贫等“蝇贪”案件52件61人。妥善审理全国“百名红通人员”第84号王清伟信用证诈骗案,彰显了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四)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推行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1680名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8件158人,非监禁刑适用率43.67%。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3833件。积极稳妥做好特赦工作,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128人。
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1877件,涉案标的额544.85亿元。
(一)营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强化服务保障措施,积极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规范市场秩序职能,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1208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借款担保等纠纷案件19546件,保障金融市场安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65件,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先进集体。
(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慎适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发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处级以上干部开展“遍访民企”活动,“一对一”帮包服务173家民营企业。落实企业家保护政策,审理的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入选全国保护民营企业家十大典型案例。
(三)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与市国资委联合制定实施意见,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破产工作机制。完善破产案件立案、审理、财产处置等操作规程,审结外海置业、佳辰房地产等破产案件53件。完成济南化纤总公司等七户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化解不良债务74.75亿元,盘活土地1007.39亩、房产40余万平方米,协助安置职工22612人,实现化解不良资产、产业转型升级和职工权益维护多赢效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济南破产法庭,开启济南破产审判专业化新格局。
(四)助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在市中、长清等地设立三个巡回法庭,并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协议,建立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审判力度,审结中国重汽商标权案、宏济堂商标权案等知识产权案件3598件。审理的全国首例“网络通信领域实施方法专利权案”,明确了网络通信领域专利侵权裁判标准,拓展了专利权保护空间,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并予以推广。“路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制定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10条意见,大力推进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两个“一站式”建设,积极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服务体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立案清单,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事项。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90.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016.78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依法保障民生权益。高度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妥善化解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6096件。巩固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完善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等制度,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2264件,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纠纷案件6608件,推动构建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审结商品房买卖等纠纷案件8310件,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结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三农”案件401件,助力打造乡村振兴济南样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2025件。省生态环境厅诉金诚公司等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三)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990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99件。大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项目建设,审结征收拆迁、城市更新等案件2781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市、区县全部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通过和解方式化解一批行政纠纷。成功化解涉及300多户的云溪庄园“大棚房”纠纷,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改革创新精品亮点项目。配合上级法院完成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7次,协助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36期。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件。“行政奖励案例”获全国行政审判优秀成果一等奖。
(四)深入推进执行攻坚。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础上,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80844件,执行到位金额225.7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6.04%、37.66%,核心质效指标居全省前列,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出坚实步伐。扎实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等执行专项行动和“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司法拘留2311人次,罚款406.6万元,追究拒执罪19人。持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一账号”制度,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规范财产查封行为,严禁超标的查封。创新执行方式,推广悬赏执行、公证执行等执行方式,协调社会力量助力解决执行难。强化内部监督,办结执行异议、复议、监督案件4250件。强化失信联合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解除限制措施,有力促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
(五)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抓好“七五”普法、“法治六进”工作,开展送法进军营、防范校园欺凌等专题活动,举办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240余次。中院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建立融媒体新闻中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济南中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优秀微博账号、优秀头条号。认真开展防范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落实年活动,实行班子成员带班接访、首接负责制、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全部化解省法院、市联席办、市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任务,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充分肯定。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公正高效司法水平
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
(一)深化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人员分类管理,组建新型审判团队474个。完善入额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理案件81365件,占结案总数的36.57%。健全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激发法官办案内生动力,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35件,同比上升29.84%,结案数列全省首位。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690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97%,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司法的作用。
(二)推进多元解纷机制改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人民调解等非诉解纷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保险、证券等行业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并在社区、镇街设立法官联系点,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依托诉前调解平台化解纠纷47039件,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促使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增幅明显回落,较上年下降13.57个百分点。对诚基中心、万豪中心、卓越时代广场5812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依法执行”方式一揽子化解,执行到位标的额30.05亿元,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扎实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认真贯彻“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加大繁简分流工作力度,组建速裁团队55个,通过速裁程序处理案件53696件。开展要素式审判试点,制定保险合同、劳动争议等案件要素式审判指导意见,促进简案快审快结。对人数众多、诉求一致的群体性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模式,由同一审判团队集中处理,确保类案专办,统一裁判尺度。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立、审、执全过程,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四)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发布各类案件裁判指引和参考性案例,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类案同判”“同案同释”。强化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实行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评查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二审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4.06个百分点。认真甄别和严肃处理当事人虚假诉讼行为,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细化节点时限要求,严格审限延长审批制度,平均办案周期较上年缩短7天。
(五)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流程信息117528条,公开率100%;公开裁判文书210165篇,公开率94.45%;互联网直播庭审15332场次,居全省第二位。加快建设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积极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中院电子卷宗覆盖率99.82%,居全省前列。建立执行调度平台,推广移动执行APP,实行网络询价、拍卖全覆盖,网上拍卖标的物4258件,成交额59.84亿元。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围绕“五个过硬”,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学习、带头讲专题党课、带头交流调研成果、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得到市委巡回指导组充分肯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建设“流动战斗堡垒”的做法入选济南市十佳党建创新案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阵地建设,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实在实干实绩”导向和好干部标准,做好法官等级晋升和干部选任工作,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各类培训班141期,培训干警7496人次。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六个一”工程,研讨解决55项疑难课题,参与完成最高人民法院3项重点课题研究,18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年度案例,17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98份司法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积极回应,100余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担当作为”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发《廉政警句集锦》《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作为廉政教育教材,落实廉政谈话、函询约谈、家庭助廉等制度,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促使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四)加强对基层的监督指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中院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对重点工作加强视频调度,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制定各类案件指导性意见,对口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二审和再审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3560件、再审案件344件。
六、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向市委报告扫黑除恶、多元解纷、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20余次。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4个方面40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实行周通报和销号管理制度,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细致研究代表审议意见,制定责任落实方案,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纪委监委纪法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做好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4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000余人次。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3次,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7件,审结35件,办理检察建议31件。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良好势头。扫黑除恶、行政审前和解、家事审判改革、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等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等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山东省法治人物”“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齐鲁最美法官”等一批先进典型。济南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济南法院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不断加大;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诉源治理效果有待增强;司法改革配套措施需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有待持续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快速响应、积极行动,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全市联防联控,派出党员干警5000余人次下沉基层一线,扎实开展社区服务、摸排登记、网格化管控等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通告》,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审结全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精品案例。积极应对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及时发布诉讼服务场所暂停和恢复的公告,大力推进线上办案模式,做到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停歇、司法办案不松劲。1-4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160件,结案48377件。其中,网上立案66682件,在线开庭4291件,线上执结案件17388件,执行到位金额80.04亿元。积极服务和促进复工复产,研究制定服务中小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意见,发布涉疫情商事纠纷、旅游纠纷等裁判指引,加大涉疫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济南加速崛起、走在前列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省委对济南长远发展明确了思路方向、目标定位和工作重点。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 “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围绕“扬起龙头”工作要求,围绕加快实施12项重点攻坚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围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妥善化解就业、金融、消费、投资等领域纠纷,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加快打造科创济南、智造济南、文化济南、生态济南、康养济南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三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和综合配套改革,扎实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推动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