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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2020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按照济南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普法能力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始终把参与普法和开展“法治六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落实清单。二是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抽调90名干警包挂联系街道(镇),制定了“法治六进”工作联系分工表。市法院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挂区县制度,督导基层法院在执法服务中落实“法治六进”任务,实现“法治六进”属地化、职责化、常态化。三是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七五”普法规划、《宪法》《山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有关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全体干警参与普法和“法治六进”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发挥职能作用,注重以案释法

  牢固树立省会城市首位度意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平安济南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56件,判处罪犯7409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犯罪案件141件,判处罪犯707人。审结全省首例“套路搬”案件,有效净化社会风气、促进行业治理。坚持两级法院集中宣判,组织集中宣判20次,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标本兼治,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司法建议46条。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26件,审结3·16特大网络传销案。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对3985名认罪认罚被告人依法从宽量刑。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入选全市政法十大改革创新项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制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56人。

  二是积极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4402件,涉案标的额308.68亿元。服务和促进企业复工达产,建立“绿色通道”,对因疫情引发的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为危困企业等缓减免诉讼费896.86万元。加大涉疫情案件审判力度,审结涉“口罩机”买卖纠纷等案件,推行“零接触”“线上办”审判模式,互联网在线开庭8837件。围绕服务工业强市战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买卖、承揽、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15332件,审结金融借款、证券、担保等纠纷案件22986件,审结涉上市公司案件2000余件,依法保护企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意见,设立自贸区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审结各类涉自贸区案件486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63件,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鲁花商标权案”等3个案例入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知名品牌、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7件。“路由器专利权案”载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七波辉商标权案”“开甲刀专利权案”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三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高度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04件。推广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完善家事调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1326件,调解撤诉6128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分别建立诉调对接、裁审衔接机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725件,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稳定。制定商品房买卖诉讼指导意见,审结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5892件,通过“示范诉讼+人民调解”方式诉前化解纠纷近5000件,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结物业、供电、供暖等案件6170件,服务打造“宜居城市”。审结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7136件,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审结乡村环境整治、征地补偿等涉“三农”案件430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949件。全力服务“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建设,在辖区黄河沿岸、南部山区设立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和司法修复基地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9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21件。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国际金融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审结征收拆迁、城市更新等案件1518件。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改革,受理跨区域管辖案件629件。完善行政和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体化运行,选聘人民和解员122名,诉前化解行政争议667件。诉前化解大棚房整治纠纷的做法,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大涉黑恶、涉民生、涉党政机关等“五类案件”执行力度,共执结案件97404件,执行到位金额328.07亿元,核心指标居全省前列。强化失信联合信用惩戒,用足用好拘留拘传、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有20253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对履行义务的30849名被执行人及时解除失信或限制消费措施。2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三、创新工作形式,拓宽普法平台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新形势、新特点,不断强化和改进普法教育工作方式。一是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的联动联调,建立健全家事纠纷、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等42个多发性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完善特邀调解制度,诉前化解纠纷25106件。规范特邀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衔接,受理司法确认案件3157件,裁定确认有效3031件,司法确认对多元解纷的促进作用显著提升。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流程信息21.9万条、裁判文书24.7万篇,互联网直播庭审2.9万场次,居全省前列。三是积极参与市域治理。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四进”攻坚、“打造法治济南金招牌”、“万警进万企”等活动。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中院提出司法建议97条,得到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召开新闻通报会11场,发布扫黑除恶、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典型案例80个。注重节点引导,“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2019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及“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知识产权大讲堂”活动,针对特许经营法律问题进行专题培训讲座。组织“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发布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定期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持续关怀特殊群体,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市法院均设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编外“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坚持送法到军营,定期向部队官兵发放诉讼指南,赠送法律书籍,讲授法制教育讲座,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注重宣传效果,延伸普法深度

  充分发挥普法教育素材丰富生动、推进依法治理作用直接突出等优势,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增强普法和“法治六进”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整合全市法院宣传力量,重点打造“合办栏目”、“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三大宣传舆论主阵地。打造“两报一台一端”与媒体合作新优势,实行“两报一台一端”4个合办栏目记者,参与全市法院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统一安排部署宣传工作,形成宣传合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1场,为历年来召开次数最多的一年。新媒体建设持续发力,形成济南法院新媒体矩阵式发布格局,截止到2020年年底,济南中院及13家基层法院全部入驻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账号,建立起常规采编、发布和运维机制。2020年,《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发布头条稿件127条。二是创作法治文艺作品。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题材,组织拍摄、制作各种微视频、视频短片、MV、形象宣传片等影视作品267部(集)。其中,济南中院拍摄的微视频《赶考》获全国法院第七届微电影微视频“百优微视频奖”;由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指导,钢城区法院拍摄制作的民法典普法情景剧《她决定相亲之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微博播出;济南高新区法院拍摄的普法情景剧系列《猛说一分钟》,引发全国各大媒体关注,产生良好社会反响。三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2020年,在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过万条。其中,@济南中院微博坚持“365天发布”制度,全年发布微博1.5万条,阅读量5.4亿次,收获网民点赞106万次,发起互动话题15个,与网民互动171万,#纪小槌说法#话题阅读量12亿,年度微博账号影响力指数为87.53。5月4日,编发微博《美好生活来自奋斗》,单条阅读量达1125万。济南日报、济南电视台、济南发布、山东商报“拍案.法官故事”、爱济南客户端,以及中院和13家区县法院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10个新媒体平台,开设#法官解读民法典#专栏,迅速掀起宣传民法典的热潮。济南中院被中央政法委授予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选先进单位,获“四个一百”全国政法新媒体评选优秀微博账号、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头条号),新媒体发布综合影响力持续走在全国法院系统前列。其中,@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在全国中级法院排名第一,官方微信在全省中级法院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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