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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13日在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济南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爱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9803件,结案255536件,同比分别上升16.85%和14.62%,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院受理案件31007件,结案30886件,收结案数均居全省首位。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平安济南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56件,判处罪犯7409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审结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案件14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审结全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最高法院评为年度精品案例。依法严惩危害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772件。审结“醉酒驾驶”“高空抛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318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制假售假犯罪案件49件,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彭博网络寻衅滋事案,有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良好舆论环境。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取得扫黑除恶三年攻坚行动决定性胜利。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恶犯罪案件141件,判处罪犯707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69人。审结胡德华等16人、钟利国等1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对胡德华、钟利国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严惩非法放贷、敲诈勒索、“软暴力”等涉恶势力犯罪,审结全省首例“套路搬”案件,有效净化社会风气、促进行业治理。强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累计判处罚金1.8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打伞破网”,甄别移送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272条。坚持两级法院集中宣判,组织集中宣判20次,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标本兼治,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司法建议46条。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26件。审结3·16特大网络传销案,依法判处主犯孙铭阳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万元。深入推进法治反腐,完善刑事司法与监察衔接机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3件,判处罪犯4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11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推行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对3985名认罪认罚被告人依法从宽量刑。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入选全市政法十大改革创新项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制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56人。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3364件。

      二、积极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4402件,涉案标的额308.68亿元。

      服务和促进企业复工达产。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制定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发布涉疫情商事、证券、旅游、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案件裁判指引,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建立“绿色通道”,对因疫情引发的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为危困企业等缓减免诉讼费896.86万元。加大涉疫情案件审判力度,审结涉“口罩机”买卖纠纷等案件,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推行“零接触”“线上办”审判模式,互联网在线开庭8837件,确保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停歇、司法办案不松劲”。首次运用航拍+VR实景技术,促成标的额1.39亿元的在建工程项目网拍成交,并及时交付复工。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积极参与全市联防联控,派出干警6000余人次下沉社区、企业,为疫情防控贡献法院力量。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围绕服务工业强市战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买卖、承揽、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15332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证券、担保等纠纷案件22986件,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审结涉上市公司案件2000余件,依法保护企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意见,设立自贸区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审结各类涉自贸区案件486件,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63件,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鲁花商标权案”等3个案例入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创建,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与省内十家中院会签跨区域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新机制。加大对知名品牌、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7件。严惩侵害知识产权犯罪,审结“闪蒸干燥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路由器专利权案”载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七波辉商标权案”“开甲刀专利权案”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以济南破产法庭成立为契机,制定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等5项制度,与市发改委等24个部门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市税务局会签涉税问题的意见,推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和挽救机制。落实“破风行动”任务要求,加快推进省属、市属“僵尸企业”出清,审结破产案件148件,处置破产债权712.37亿元,盘活土地1410.18亩、房产43.6万平方米,安置职工2715人。简化破产案件办理流程,高效办理中鲁建筑集团等5家省属企业破产案件,平均用时40.8天,该案入选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省法院在全省推广。妥善处置特易购公司破产和解案,清偿债务8.4亿元,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实现企业脱困重生。

      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四进”攻坚、“深化法治六进,打造法治济南金招牌”、“万警进万企”等活动。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中院提出司法建议97条,得到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坚持以案普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召开新闻通报会9场,发布扫黑除恶、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典型案例80个,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5万条。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国政法优秀微博”,官方头条号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新媒体账号”,中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扎实开展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攻坚行动,省法院、市委政法委、市信访联席办交办信访案件全部化解。抓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转办事项全部办结。

      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升级诉讼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集中办理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辅助性工作,方便当事人“一站通办”“一次办好”。畅通线上线下诉讼服务通道,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积极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这一做法入选全市政法十大惠民实事。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高度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04件。推广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完善家事调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1326件,调解撤诉6128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与济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创办《家事法庭》栏目,引导树立良好家风。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分别建立诉调对接、裁审衔接机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725件,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稳定。制定商品房买卖诉讼指导意见,审结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5892件,通过“示范诉讼+人民调解”方式诉前化解纠纷近5000件,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结物业、供电、供暖等案件6170件,服务打造“宜居城市”。审结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7136件,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审结乡村环境整治、征地补偿等涉“三农”案件430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949件。全力服务“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建设,在辖区黄河沿岸、南部山区设立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和司法修复基地。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性赔偿制度,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南部山区某山体损毁案”,促使当事人达成修复生态的调解协议,将庭审变成法治教育公开课。组织“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发布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9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21件。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国际金融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审结征收拆迁、城市更新等案件1518件。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改革,受理跨区域管辖案件629件。完善行政和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体化运行,选聘人民和解员122名,诉前化解行政争议667件。诉前化解大棚房整治纠纷的做法,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定期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集中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行动,加大涉黑恶、涉民生、涉党政机关等“五类案件”执行力度,共执结案件97404件,执行到位金额328.07亿元,核心指标居全省前列。健全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悬赏执行、公证执行等方式,全面推行网上查控、网上拍卖,促进执行质效提升。强化失信联合信用惩戒,用足用好拘留拘传、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有20253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设备、产品等“活封活扣”,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对履行义务的30849名被执行人及时解除失信或限制消费措施。2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四、扎实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提升公正高效司法水平,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扎实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济南法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首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独任制审理、电子诉讼五项改革试点任务,推动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平均办案周期54天,同比缩短25天;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80件,居全省首位;有13名法官办案均在1000件以上。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专门来济调研,对改革试点工作予以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济南法院的做法,最高法院《改革试点专刊》予以转发推广。

      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组织的联动联调,建立健全家事纠纷、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等42个多发性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完善特邀调解制度,诉前化解纠纷25106件,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增幅明显回落。规范特邀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衔接,受理司法确认案件3157件,裁定确认有效3031件,司法确认对多元解纷的促进作用显著提升。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为基础,深化电子诉讼和移动微法院应用,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打造无纸化办公办案新模式。中院电子卷宗覆盖率99.7%。两级法院电子送达22.7万件次,送达成功率98.31%。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流程信息21.9万条、裁判文书24.7万篇,互联网直播庭审2.9万场次,居全省前列。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实现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落实入额院庭长办案制度,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发回重审案件,办案数占54.33%。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参与审判、监督司法的作用。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制定各类案件指导性意见,对口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整体办案水平。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1.54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二审和再审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5476件、再审案件509件。

      五、认真落实从严治院方针,打造德才兼备法院队伍

      紧紧围绕提升“七种能力”要求,狠抓法院队伍建设,细化从严治院的机制措施,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向市委报告扫黑除恶、繁简分流、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重要问题30余次。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活动,队伍作风明显改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强化党建引领,广泛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中院机关党建工作入选全市十佳党建创新案例,12个党支部被评为“示范党支部”“过硬党支部”,经验做法被《半月谈》刊载推广。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要点,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落实廉政风险查摆评估、廉政谈话等制度,着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召开专题党组会、组织生活会,讲廉政专题党课,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加强对干警的业外监督,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认真学习《民法典》,组织专题培训研讨,为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加大专业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各类培训班85期,线上线下培训干警5200余人次。持续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六个一”工程,加大疑难课题研究、案例研讨力度,承担的全国重点调研课题被评为优秀等次,15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典型案例,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9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2000余人次。自觉接受纪法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监督案件84件,受理抗诉案件91件,审结101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1200余人次到法院参观座谈、征求意见建议。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良好势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破产审判、繁简分流改革、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市委、上级法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济南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办案压力增大;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诉源治理效果有待增强;涉诉信访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个别干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聚焦服务全市中心任务,依法保障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三是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切实解决执行难,高标准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全面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四是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强化智慧法院成果运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五是聚焦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打造“五个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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