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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1)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  法  建  议  书

济南市公安局:

    近两年来,我市法院审理的票据纠纷诉讼案件骤增,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企业相继暴雷或债务逾期后无法及时兑付其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甚至企业债务逾期后仍然开具大量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该类汇票在较短时间内频繁背书流转,有的票据到期日前几日仍然频繁背书转让,部分小微企业作为持票人或票据背书人在诉讼中频繁出现,甚至个别企业成立一年内涉及票据纠纷案件几十余件。经查询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该类企业业务范围较空泛,部分当事人抗辩该类企业往往相互关联,法定代表人或股东雷同,注册地址无相关企业办公,公司无缴纳社保记录,无实体经营场所,属于“空壳公司”,涉嫌以票据贴现为业。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以上情况的出现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生态环境,给企业正常运行及我市营商环境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客观上浪费了大量司法资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公函形式认定“注册空壳公司、伪造贸易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贴现业务,可以认定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提高票据纠纷案件审判效率,减少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数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票据融资市场风险,维护票据市场的交易安全,促进省会城市经济良性发展,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对“贴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净化票据流转市场环境。二是公法两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交流与协调,我市法院对票据纠纷案件立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贴现”违法行为、事实及时固定证据,在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的同时及时向贵单位移送相关案件材料;贵单位收到我市法院移交的相关犯罪线索后,及时立案侦查,压缩办案周期。三是贵单位向我院通报涉“票据贴现”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我市法院在审理票据纠纷诉讼案件时作为考量依据。

    以上建议请予以考虑,如有反馈意见,望及时函告我院。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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