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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6)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 法 建 议 书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院近期在调研全市法院审判态势中发现,2023年上半年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激增,一审收案在全市法院高达84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1.22%,增幅较高,衍生了很多社会问题。调研发现,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有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卷钱跑路、教育培训合同不规范、缺乏从业资质等。为加强纠纷源头治理、妥善解决诉讼纠纷,促使培训机构规范经营,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教育培训行业调查,依法依规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政策、培训内容、白名单、投诉举报回应等信息,在社会公开征集校外培训领域合同“霸王条款”。对典型条款进行点评,并向社会公布,对涉诉较多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便于群众选择合规机构。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经营状况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培训机构的资质,严格约束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严卡准出门槛,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注销等退市行为审慎审查,若有债权人或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异议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状态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减少因跑路事件引发群体纠纷。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运管和预收费日常管理,如价格监管、格式化合同抽查、培训收费发票开具等,强化风险排查和源头化解,根据风险程度,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

    三、规范培训合同管理。教育培训合同应条款明晰、细节明确,需要将培训地点、培训形式等重要的培训细节写入合同,并要求教育培训机构将广告宣传承诺作为合同条款,以专门的条款明确解除合同以及退费的具体条件。

    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制定便捷、快速的处理机制,切实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查办力度等。要和法院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畅通多元解纷渠道,定期汇总、分析、通报工作推进中的情况,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并将反馈意见于收到本司法建议之日起1个月内函复我院。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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