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努力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强省会”的重大意义,精准聚焦服务保障“六个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目标任务,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法院工作与市委重大部署同拍合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六个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靠前服务意识,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奋力走在前、勇当排头兵。
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决扛起时代重任。要依法从严惩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济南建设。要加强工业强市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高质量项目建设、产业融合发展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纠纷,服务保障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加强对企业上市、融资担保、互联网金融等案件的研究应对,积极回应金融行业司法需求,服务保障省会金融业安全健康发展。要依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依法审理各类破产清算案件,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有序出清,服务保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加快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要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立中小微企业立审执“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纠纷,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建设。要支持招商引资经贸合作,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要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用好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缓减免等制度,服务保障人民幸福和共同富裕。要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精致高效农业发展和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围绕服务打造引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服务保障美丽济南绿色低碳发展。要依法保护文化传承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服务保障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要大力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中央商务区、国际金融城、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妥善化解征收拆迁、城市更新等行政案件,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要依法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持续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日益成为社会共识,服务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扎实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建立健全“法院+社会各界”在线多元解纷机制,突出抓好涉诉信访问题处置工作,全力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
全市法院要推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做到“一次办好、即来即办”“日理日清”,着力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司法服务。要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大力推进网上立案、“云端”审判、智慧执行等办案模式,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促进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要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巩固提升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实现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要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青年干警理论学习机制,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着力打造公正高效廉洁司法。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纪法监督及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