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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0608号关于加强府院联动,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水平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提案简要内容:府院之间的联动较为薄弱,形式较为单一,效果有待提升。建议:1.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出台文件规定,形成生态环境法治联动制度。2.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系统。3.构建系统的府院联动激励、奖惩机制,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氛围,实现良性发展。

法院答复意见: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和多元治理,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我们与市黄河河务局建立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服务工作机制,与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共同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联合开展地上物分配补偿问题研讨,形成工作合力。依托济南市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11个市级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共同交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府院联动工作任务,研究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协作和提高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使用效能工作。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必须坚持职能部门协同治理的司法理念。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我们认真组织调研,根据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二是进一步落实府院联动工作要求,针对环境资源领域任务,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协作和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使用问题调研,推进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协作和提高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使用效能工作开展,确保工作机制发挥实效,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深化在联席会商、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方面的交流和协作,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共同致力于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推动建立起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生态环境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擦亮济南城市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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