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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法院扎实开展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唯一省级试点地区,槐荫法院以物业领域为重点进行试点,成效显著。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推进会,槐荫法院作为山东省唯一代表,进行现场连线并作经验交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两次到槐荫区法院调研指导住建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均对槐荫法院的相关做法和成效给予肯定。2024年上半年收案46件,同比下降92.93%,降幅位列全省第二。

  一、发挥好住建部门指导协调作用

  一是加强协同配合。结合住建局“码上办”系统,及时跟进、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发端。配合住建局对物业企业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及时关注物业领域群体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处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引导业主遵守物业合同,履行业主管理规约。二是加强党建引领。选派16名干部担任“红色物业指导员”,派驻到辖区各街道,指导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搭建社区、居民与物业企业三方沟通的桥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对接配合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开展物业纠纷调解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指导。槐荫法院主动为住建局提供法律支持,帮助分析法律法规政策适用,解决法律难题。对于拟提起的物业纠纷,按照“就近受理、诉调对接、多元联动、高效便民”原则,由“红色物业指导员”先行介入,核查研判,争取就地化解。对因物业服务问题引发的纠纷,督促物业企业整改,争取化纠纷于萌芽。对非因物业服务问题产生的纠纷,由“红色物业指导员”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二、发挥好人民法院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诉调保障。槐荫法院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与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在槐荫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区物业服务领域纠纷诉调中心工作室,为区住建局、区司法局选派调解员进驻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加强诉前调解。经“红色物业指导员”、区住建局协调评估后仍无法化解的纠纷,当事人向槐荫法院申请立案的,槐荫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区物业服务领域纠纷诉调中心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依托槐荫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委派委托、音视频调解、调解协议制作、在线司法确认等诉调对接工作。立案庭法官对调解员开展法律及流程培训指导,必要时由法官和调解员联动调处,实现物业纠纷一站式受理。三是用好示范判决。对于批量诉讼案件,采用“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选取其中一起或几起具有共通事实和争议的代表性案件进行审理裁判,作出示范判决。调解员以生效的“示范性判决文书”为参考,释法说理引导物业企业和业主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实现类案批量调解,达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2024年上半年,槐荫法院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成功273件,同比提高193.55%。

  三、发挥好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和监督作用

  一是创新调解举措。设立全市首家“代表来了”法院工作站,邀请人大代表作为调解员,参与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履行人大代表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权威性高、公信力强、善于联系群众的优势,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愿望要求反映出来,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司法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大权力行使、代表依法履职的有机融合。二是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通过参与诉前调解、旁听庭审、现场见证督促执行,对槐荫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法院建设等进行实地监督,指导督促槐荫法院将司法为民理念贯彻调解、审理、执行全过程,创新推动基层司法监督实践。三是促进行业治理。在调解物业纠纷过程中,人大代表从履职监督的角度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者就一些物业服务不到位、日常监管力度薄弱、行业资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法定程序向人大或行政机关提出,推动住建部门规范执法、惠企利民,物业行业、企业自我管理、提升服务,从而实现物业纠纷的化解和治理。

  四、发挥好府院联动共治作用

  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牵头与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将区物业服务领域纠纷诉调中心纳入槐荫法院调解平台,实现案件统计数据共享、重大纠纷信息互通。派驻“红色物业指导员”轮流在区物业服务领域纠纷诉调中心值班,及时将案件分配街道、社区共同处理。定期研究物业纠纷诉调对接过程中的问题,研判物业纠纷发展态势,逐步完善诉调对接制度。不定期通报物业纠纷的受理情况及调解、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预案,为诉前调解成功提供助力。二是多渠道共同治理。根据化解矛盾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槐荫法院“一街办一诉讼服务工作站”、区住建局“红色物业指导员”、司法所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个平台作用,着力解决物业服务领域出现的大量涉诉问题。三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普法教育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物业纠纷,依法理性维权。联合开展调解培训、以案释法、法律讲座等,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和法律素养、职业修养、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槐荫法院“送法上门”,通过提供司法案例、讲解裁判标准等,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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