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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3日

  申请书

  (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元。

  事实和理由:……(写明案件当事人和案由)一案,……(写明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供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向人民法院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2.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3.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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