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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会议经验发言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9日

近年来,济南中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坚持知识产权审判“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按照“增强省会意识,争创先进法院”工作思路,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努力打造济南知识产权审判品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案件整体质效有了新提高

(一)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收案数量逐年递增。我们以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根本,通过采取诉前咨询答疑、诉前措施及时、诉中指导释明、做好庭前准备、强化诉讼调解、加强案后联系等措施,使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体现亲民、便民的工作作风,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同时,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树立了济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权威。由于加强司法保护的各项基础工作到位,切实增强了权利人对济南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认同,确保了收案数量的不断递增。自2002年至2012年,我院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918件(著作权案件1020件,商标案件995件,专利案件1442件,植物新品种案件235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07件,技术类合同案件119件),收案数量以年均20%的幅度递增。2012年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达到823件,同比增长42%,案件数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了全省领先地位

(二)抓好审判基础工作,办案质量稳步提升。一是认真抓好庭审和裁判文书两项基本功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考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同仁、政法院校师生等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评查生效裁判文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二是狠抓关联案件的审理,发挥类案裁判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规范关联案件的审判流程,采取集中开庭的庭审操作模式,严格“同案同判”,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全年审理的关联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被改判发回三是加强新型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打造精品案件。采取审判长联席会议、庭务会集体研究等方式,充分利用集体的审判智慧,解决一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增强裁判的示范性作用。2012年重点审理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豆浆机专利维权案英国坦萨科技公司土木格栅专利维权案、美国微软公司计算机软件维权案等,带动了案件总体质量的提升。四是加大调解力度,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积极创新调解方式,采取以案释法、类案示范、判后答疑等手段,完善庭前、庭中、庭后调解机制,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提高服判息诉率。近年来,我院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撤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实现了 “零投诉、零上访”的良好社会效果。知识产权庭连年被评为诉讼调解先进单位、“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庭室,《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也多次报道我们的调解工作经验。

(三)强化审判管理工作,审判效率显著提高。一是加强对审判环节的调度督促。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绩效管理,健全案件每周通报制度,严格审限管理,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二是认真做好积案清理和卷宗归档“双清”工作。研究制定清积的具体方案,克服知识产权案件存在无效中止、技术鉴定等延长审限的特殊困难,顺利完成积案清理和卷宗归档工作任务,实现了三年以上的积案全部清理完毕,卷宗归档率达到100%是合理配置合议庭,科学整合现有审判资源。针对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变动较大,办案新手较多的情况,调整合议庭建制,资深业务骨干配置到不同的合议庭,通过以老带新、以点带面的方式,带动审判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提升。四是发扬团结拼搏精神,努力克服“案多人少”困难。我院知识产权庭一直以来承担着案件诉前和诉中的保全、送达等繁杂的程序性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员和时间精力。随着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团结协作、加班加点、努力拼搏,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的平均结案率达到97%,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2012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34件,结案率为99.2%;结案数量超出324件,同比增长69%,办案效率、结案数量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二、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审判工作影响力有了新提升

(一)加强延伸服务,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我们深入九阳股份公司、山东华润医药有限公司、齐鲁制药、小鸭集团等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召集高新技术企业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专题座谈,提出被济南市列为重点软科学项目的优化济南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调研课题,多措并举,积极为全市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完善外部联系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我们参与山东省版权协会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座谈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协助济南市工商局共同审定了济南市著名商标企业的认证资格;认真做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司法保护部分的撰写,并向市政府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案例等评审材料,为济南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加强与科技、新闻、宣传等职能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信息沟通与相互协作,为济南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重视宣传工作,打造济南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品牌。我们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司法开放日”活动,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让公众更加了解、理解、支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新华社山东分社、济南电视台等19家新闻媒体合作,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向社会各界彰显司法保护的成果;与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送法上门形式到山东广播电视台做专题讲座,增强其行业自律意识;与法国图卢兹大学开展“中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会”,提高济南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影响力。还利用知识产权文化长廊等司法窗口,展现济南知识产权审判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宣传济南知识产权审判的工作业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审判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

(一)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决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狠抓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不放松,树立了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良好的司法形象。

(二)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针对办案新手多的队伍结构,在提高审判队伍司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上狠下功夫,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文书评比、交流学习等多种有效方式,练好基本功、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培养适应审判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业务骨干。

(三)强化审判调研工作。“人人有成果、个个有文章”是我们知识产权审判调研的特色。近年来,在国家及省、市级的刊物上先后发表的调研文章有100余篇,在国家及省、市级的调研成果评比中获奖达5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型庭室氛围。2012,我们的知识产权审判调研工作仍成绩突出,多篇论文、案例被《法律适用》、最高法院编写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案例评析》等国家级刊物采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需要提高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案件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随着新型复杂案件持续增加,新的侵权行为、新的维权方式不断出现,法律适用上容易出现误区或不当。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研究新型疑难案件中共性法律问题的适用问题,抓好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的研究分析,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案件的审判效率仍有待提高我院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幅较快,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同时管辖权异议、诉中保全送达、无效中止、技术鉴定等一审中存在的程序上的事由,也是导致案件无法及时审结的客观情况。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结案率,仍是当前审判工作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将重点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同时研究将管辖权异议、诉中保全送达的审判业务分工在立案庭与知识产权庭之间进行调整,减少目前知产法官负担过多的程序性事务,加快审判环节的流转,以利于办案效率的提高。

三是司法调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先进法院知识产权庭相比,我们的调研成果虽然有一定的数量,但有理论深度的调研成果仍然较少。今年我们将以优化济南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调研课题为契机,把这一市重点软科学项目完成好,使调研成果在质量上取得突破。

四是“三审合一”改革工作推动阻力较大。目前知产民事、行政案件的管辖、审理分工已经步入正轨,知产刑事案件的管辖和审理分工的调整,因涉及改变了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范围,与现行的公诉体制无法衔接,导致“三审合一”改革无法全面实现。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市检察院的协调力度,力求达成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诉和审理分工、管辖的统一性意见。在现行的体制下,积极尝试知产法官与刑事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知产刑事案件的方式,更好的发挥知产法官的专业化审判优势

五是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仍需提升。与国内许多先进法院相比,我们的各项审判工作都有现实的差距。我们将加强与先进法院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开阔眼界和思路,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同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巩固原有的专利、植物新品种等传统审判优势的基础上,努力培育出新的审判亮点,扩大济南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

四、几点建议

结合济南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现状和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谨供参考: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和研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发展变化较快,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新也快,加之一线知产审判队伍中的新人也较多,因此,建议上级法院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座谈研讨、对外交流等形式,加强对知产审判队伍的培训,及时传达最高法院最新的司法政策,总结各地法院先进的审判经验和管理方法,积极应对新民诉法对知产审判工作的影响,提升一线知产法官的审判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完善重大关联案件的上报机制、及时掌握沟通审判前沿信息,规范关联案件裁判的自由裁量尺度,使各地法院的裁判标准相对统一,不会产生太大的差异。对各地法院审判中新出现的疑难共性问题,加大研究指导力度,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疑难共性问题的法律适用,减少上下级法院之间审判观点、审判思路的分歧。

三是完善专业评比和考核。目前,各地法院对审判调研越来越重视。上级法院是否可以多组织一些以知识产权为专题的裁判文书、案例、理论调研评比活动,以提高知产法官的文书写作、理论调研水平,在大家获得精神鼓励的同时,也给大家提供一些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构建科学合理的对下考核机制,遵循审判工作自身的规律和社会的关注点,不再突出案件数量的考核标准,不提倡服判息诉率的考核依据,突出考核案件质量、效率和调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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