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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对办公楼、综合楼进行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现招标采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项目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号、8号。

  本项目预算资金7.56万元。

  一、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

  2、投标人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非诚信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勘查现场、报名、递交报价文件

  1、勘查现场时间: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勘察现场,统一勘察现场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4:00。联系人:赵老师,电话:89257401。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1: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邢老师;电话:89257417。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11:00。

  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

  7、投标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文件、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服务方案。上述材料各提供5份,须装订并加盖公章(不需胶装),投标文件应密封后递交(可密封在1个资料袋内)。

  (三)评标

  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成评标小组综合评标。评标结果电话通知中标人,不再向未中标人发出通知。

  (四)工期

  1、工期:中标人自签订合同后28日内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

  二、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含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建筑面积为5.85万,地上26层,地下2层,具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消防通讯和广播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4万 地上25层,地下2层,具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消防通讯和广播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1、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办公楼(含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和综合楼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

  2、办公楼(含审判用房扩建项目)和综合楼分别出具检测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0%服务费。

  2、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交付服务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80%服务费。

  3、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应付款金额的发票。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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