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消防稳压设备减振改造
2、项目地址:济南市经二路8号
3、项目简介:通过对市法院综合楼屋面设备间消防稳压设备实施减振改造,实现减轻或消除消防稳压设备对顶层住户的影响。
4、预算资金:10398元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6:00。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6日9:00-11:00。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1:00。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邢老师,电话:89257417.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
6、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文件、质保承诺、改造方案。投标文件需装订(无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应提供投标文件两份,递交时应密封。
三、项目主要内容
1、拆除2台稳压泵及进出口的蝶阀、止回阀、弹性接头、压力表。
2、在2个水泥梁各安装1台稳压泵,安装稳压泵应当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
3、安装稳压泵进出口的蝶阀、止回阀、弹性接头、压力表及连接水箱和稳压罐的管道。
4、安装水泵动力电缆及相应控制线等。
5、调试设备。
四、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1、改造方案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所提供的设备和安装施工应当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3、保温材料防火等级不低于B1级。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活动对供应商的要求。
2、供应商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六、工期及质保期
1、工期:3日历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安装施工日期,安装施工应尽可能减少对楼内消防系统的影响。
3、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其它要求
1、编制报价文件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竣工后据实结算。
2、报价文件应包含详细、切合实际的改造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改造方案应当描述所采用的减振措施特点、性能及达到的效果。
3、投标书应注明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和产地。
4、供应商所供设备、材料进场前,其产地、品牌、质量须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清单中未列明更换的材料、设备,使用原有材料、设备。
5、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移交设备合格证等随机文件、调试记录等资料。
八、勘察现场
统一勘查现场的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4:00,逾期不再组织勘察。勘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不接受未勘察现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勘察现场联系人:赵月雷 电话: 89257401
九、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向中标供应商付清全款。
十、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安装镀锌钢管DN40 | 20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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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管管件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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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稳压泵移位(含减震垫) | 2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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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蝶阀更换 | 4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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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止回阀更换 | 2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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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管道保温更换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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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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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综合单价应当包含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机械费、辅料费、管理费、利润等,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费用在已列出的项目中综合考虑,最终报价应当包含全部费用。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