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采购一台人脸识别设备,拟以招标方式予以采购。
一、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资格、能力;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8日15:00。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15:00。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6.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
7.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五份,无需胶装,需密封,可密封在一个资料袋内):
投标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单原件以及必要的项目陈述书。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我院目前使用的人脸识别设备为海康品牌,新采购设备需要与原考勤系统兼容。
(二)需求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人脸识别一体机 | 操作系统 嵌入式Linux实时操作系统 | 台 | 1 |
(三)项目要求
根据要求完成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四)时间要求
中标后15日内完成。
三、项目地点、联系人
1.预算金额:9126元
2.项目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号;
3.报名、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邢老师,电话:0531-89257417。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