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室降噪处理
2、项目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号
3、项目简介:对监控室降噪处理。
4、预算资金:3.5万元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6:00。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11:00。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1:00。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邢老师,电话:89257417.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
6、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文件、质保承诺、改造方案。投标文件需装订(无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应提供投标文件五份,递交时应密封。
三、项目主要内容
1.新建隔墙
2.安装木门一套
3.安装吸音板等
四、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1、改造方案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所提供的设备和安装施工应当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活动对供应商的要求。
2、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工期及质保期
1、工期:3日历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安装施工日期。
3、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其它要求
1、编制报价文件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竣工后据实结算。
2、报价文件应包含详细、切合实际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施工方案应包含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
3、投标书应注明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和产地。
4、供应商所供设备、材料进场前,其产地、品牌、质量须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清单中未列明更换的材料、设备,使用原有材料、设备。
5、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移交设备合格证等随机文件、调试记录等资料。
八、勘察现场
统一勘查现场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5:00,逾期不再组织勘察。勘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不接受未勘察现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勘察现场联系人:辛老师 电话:0531-89257006
九、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向中标供应商付清全款。
十、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新建隔墙 | 75轻钢龙骨,中间岩棉,面层石膏板 | 平方 | 30 | ||
2 | 木门 | 实木复合门 | 套 | 1 | ||
3 | 吸音板 | 墙面吸音板(不加壁布,颜色黑白灰三种) | 平方 | 65 | ||
4 | 垃圾清理 |
| 项 | 1 | ||
| 合计(含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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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综合单价应当包含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机械费、辅料费、管理费、利润等,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费用在已列出的项目中综合考虑,最终报价应当包含全部费用。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