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冷却塔等设备维修保养。本项目地点为济南市经二路8号,预算资金9万元。
二、维保期限
维保期限为一年,按合同约定日期。
三、维保服务内容
1、主机部分。包括对主机的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对主机所有零部件的更换(含烟管清理,不含真空泵),确保主机正常运行。
2、水处理部分。冷却水处理装置和冷温水软化装置的保修,树脂的保养(不包括树脂更换),冷却水的水质管理,保证机组的运行水质。
3、冷却塔部分。包括冲刷冷却塔、填料的清洗、冬季冷却塔保养(不包括填料的更换)。
四、维保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品牌 | 设备位置 |
直燃机 | BZ200VIBH2 | 1 | 远大 | 制冷机房 |
冷却塔 | IH525 | 1 | 良机 | 屋面 |
冷却塔 | IH350 | 1 | 良机 | 屋面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的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活动对供应商的要求。
2、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勘查现场、报名、递交报价文件
1、公告发布后,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应当联系招标人勘查现场,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9257401,本项目不接受未勘查现场的供应商报价。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11: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地点:济南市经二路1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邢老师;电话:89257417。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11:00。
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10房间。
7、需提供投标文件5份,包括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单、 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服务方案。投标文件须装订并加盖公章(不需胶装),投标文件应密封后递交(可密封在1个资料袋内)。
七、维保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当派两位及以上培训合格的维修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维保服务,从事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工作时(如电气焊、电气安装维修等),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2、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安全管理,支持采购人的安全工作。若因供应商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和设备损坏及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供应商须为维保人员配备维保所需的所有器具(包括但不限于维保工具、安全防护措施等)。
4.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有义务在合同期内对采购人的空调运行维护人员提供免费设备技术培训,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空调设备提升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5.为保证机组运行安全和配件品质,供应商维修保养所用配件耗材必须为现有空调制冷机组原厂配件或经原厂同意的替代件。
6.故障应急处理时限:出现机组停机故障或将导致停机故障处理时,服务人员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二)、保养内容
1、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
1 | 联网监控 | 每天 | 28 | 离子火焰探针清洗及调整 | 6月 | |
2 | 机房安全督导 | 3月 | 29 | 点火电极清洗及检查 | 6月 | |
3 | 机组运行观察及控制参数检查 | 3月 | 30 | 燃烧机油泵清洗 | 6月 | |
4 | 真空泵抽气性能检查及维护 | 3月 | 31 | 压力控制器检查 | 1年 | |
5 | 机组真空检查 | 3月 | 32 | 冷却水、温水、卫生热水温度传感器检查 | 1年 | |
6 | 抽(排)气阀性能检查 | 3月 | 33 | 结晶温度传感器检查 | 1年 | |
7 | 观察溶液及锈蚀 | 3月 | 34 | 排气温度传感器检查 | 1年 | |
8 | 排水阀清理 | 3月 | 35 | 环境温度传感器检查 | 1年 | |
9 | 屏蔽泵噪声及电机温度检查△ | 3月 | 36 | 高发温度控制器检查 | 1年 | |
10 | 浓度调节阀检查 | 3月 | 37 | 高发液位传感器检查 | 1年 | |
11 | 冷水温度传感器检查 | 3月 | 38 | 冷剂液位传感器检查 | 1年 | |
12 | 冷水校核温度传感器检查 | 3月 | 39 | 贮气量传感器检查 | 1年 | |
13 | 冷却水温度恒温检查 | 3月 | 40 | 冷却水低温试验 | 1年 | |
14 | 靶流动作试验 | 3月 | 41 | 控制柜器件除尘及检查 | 1年 | |
15 | 烟管及炉膛烟垢检查 | 3月 | 42 | 温水、卫生热水恒温阀检查 | 1年 | |
16 | 燃烧机(热源阀)检查 | 3月 | 43 | 冷水、冷却水换热管结垢检查(测垢计) | 1年 | |
17 | 燃烧机保养 | 3月 | 44 | 变频器保养 | 1年 | |
18 | 电眼(火焰检测器)检查 | 3月 | 45 | 机组接地电阻检查 | 1年 | |
19 | 燃料过滤器清洗 | 3月 | 46 | 电机对地绝缘电阻检查 | 1年 | |
20 | 燃烧机喷嘴清洗 | 3月 | 47 | 温水换热管结垢检查 | 1年 | |
21 | 燃烧机风门伺服机构检查 | 3月 | 48 | 卫生热水换热管结垢检查 | 1年 | |
22 | 燃烧机钢带调节机构检查 | 3月 | 49 | 溶液取样分析 | 1年 | |
23 | 燃气主电磁阀气密性检查 | 3月 | 50 | 冷热切换 | 1年 | |
24 | 燃气泄漏检测装置检查 | 3月 | 51 | 变工况试验 | 1年 | |
25 | 排气成分分析 | 3月 | 52 | 锈蚀分析及保养 | 1年 | |
26 | 燃烧机雾化盘清理 | 6月 | 53 | 冬季保养 | 1年 | |
27 | 燃气上、下限开关检查 | 6月 | 54 | 抢修 | / |
- 保养计划
每年4次定期保养,每次间隔不少于2个月,不超过4个月。
第一次保养(1-3月)
序号 | 保养项目 | 保养标准 |
1 | 真空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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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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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期保养 | 机组运行状况及燃烧机燃烧情况观察,检查控制参数,根据负荷调整。 |
4 | 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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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保养(4-6月)
序号 | 保养项目 | 保养标准 |
1 | 转冷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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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空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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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保养(7-9月)
序号 | 保养项目 | 保养标准 |
1 | 机组精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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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空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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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期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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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保养(10-12月)
序号 | 保养项目 | 保养标准 |
1 | 转热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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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空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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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年专项工作
1、机组溶液化验及成分调整、水质取样化验、机组铜管水侧结垢检查。
2、组织作业员培训:对作业员进行相关(含操作、水系统、机房系统、空调运行管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作业员的安全运行及节能管理意识。
3、机组技改升级:共享新技术,实现在用产品的技术升级,降低机组运行成本,进行相应技术升级。
八、违约责任
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针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维保项目要严格按照维保服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央空调运行状态正常。
1、若采购人中央空调发生故障,供应商未及时处置,经采购人多次(两次以上)通知,仍不能修复的,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介入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在维保费中扣除,并扣除5%的年维保费。若发生3次以上不及时处置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不能够按照日常维保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保任务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
3、因供应商工作失误,造成维保设备损坏,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九、验收及维保费用支付方式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报告及日常服务情况,采购人自行验收。
2、每服务6个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经采购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结算,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维护保养记录台账。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2日